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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农村公共品供给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最早实行“土地承包五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的黔北农村进行田野调查,对一个村庄近30年(自1980年始,至2009年止)的公共品供给的状况及其所遭遇的一系列困境进行了一番较为详尽的描述,大致勾勒出了取消农业税前后两段时期内,村庄公共品供给所遭遇的困境的原因及其差异,并找到了其中共同的困境逻辑,即少数决定多数。
本文亦从不同的供给主体出发,对村、组、其他供给主体三个层面展开对公共品供给现状及困境的考察,并进一步深入地研究少数决定多数的现象在各项公共品中的表现。同时,亦对这缺失了农业税费这一杠杆、村组两级基本空心化后,公共品供给中的少数决定多数是如何一步一步迈入恶性秩序进行了深入考察。
本文认为,村社集体行动能力对农村公共品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通过对取消农业税前后的近三十年中鸣村公共品供给状况及其困境的详细展演后,简要通过农村土地制度在一个村庄的近60年的历史变迁的梳理,来理解村社集体在逐步被削弱后,公共品如何会陷入困境、农地制度又是如何造成公共品供给困境中的少数决定多数这一定律的。
本文的结论是:在当下中国的特殊国情下,如果农村土地制度继续保持刚性的特点,农村的公共品供给就一定会持续出现本文所说的少数决定多数的定律,而不是已有研究中简单强调的搭便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