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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不断推行,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要全面实现依法行政,必须充分依靠行政法制监督机制对行政权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来,在不断的摸索和改革中,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初具规模,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行政法制监督、反腐倡廉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较为系统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行政权力本身具有扩张性、强制性、广泛性等特点,我国现行的行政权力已涉足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从行政领域扩展到了立法和司法领域。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利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行政权力一旦不当行使,则可能严重威胁公民权利与社会秩序。由于我国长期受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再加上行政主体本性上的自私会驱使其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导致了贪污腐化、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情况大量存在。现行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虽在逐步完善,但仍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大量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存在迫切需要对行政法制监督体系进行改革完善。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的关键时期,有关完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的研究是行政法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完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的研究对于深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部分,本章主要阐明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预期结果,为本文接下来的研究分析打好基础。第二章为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概述,阐述了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分类和特征,并从法理和功能两个角度分析了行政法制监督的必要性。第三章为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分析,总结了关于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些重要规定,分析了行政法制监督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第四章为国外关于行政法制监督的规定及启示,分析了国外一些国家较为成熟的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从这些监督机制中得出了一些启示,为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第五章为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针对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完善建议,以期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能够更加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需要,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秩序健康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