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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又称债权转让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在让与过程中,封闭的债权债务关系被打开,债权债务关系也比之前更为复杂。虽然这样,但债权让与制度在交易自由和效率方面存在重要价值,它使得债权成为了交易标的,极大地丰富了可供交易的财产内容和范围,债权让与还构成了现代信用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成本,有利于经济的繁荣和社会财富的增长。然而,我国现阶段对债权转让制度的规定并不明确,可让与债权的范围没有规定,让与通知制度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对债务人的保护程度也并不令人满意,因此有必要对债权转让制度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并探究现行法律规定如何进一步明确和改进,以更好的指导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交易行为和司法实践。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通过一个相关案例的介绍,提出问题。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债务人和新的债权人发生纠纷的问题,纠纷的焦点之一就是债权让与协议本身是否有效、对债务人是否生效。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制度规定得并不明确,新旧法律之间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本文将对本案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判决予以评述,并借助这个案例展开更为深入的研究。第二部分,关于债权让与的法理思考。这部分主要是探讨债权让与的性质和制度价值,作为债权让与的法理基础,这部分为完善我国的债权让与制度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债权让与的几个具体问题,包括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债权让与通知、债权让与中债务人利益的保护、债权的二重让与问题和债权让与的范围,此部分是文章的重点。第四部分,完善债权让与制度的若干建议。对我国债权让与立法规定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立法存在的不足。针对我国立法存在的不足,结合债权让与的理论基础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债权让与制度的立法建议。此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