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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度的基石,刑法是法律制度的精髓。在古代,刑法是对“罪”与“刑”及其相关制度的规定。辽金时期的刑法与中国古代其他朝代有些差异。首先,辽金两个朝代是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法律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带有各自的民族特点;其次,辽金两朝是在与中原王朝对峙的情况下建立的政权,并且是由奴隶制社会迅速地过渡到封建制社会,因此,创立刑法的过程也是法制封建化的过程;第三,辽金两朝又属不同族属的民族建立的政权,除了具有少数民族共同特征外,由于两朝所处历史环境的差异性,两朝刑法独特性又十分突出。古代刑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本文仅就辽金刑法中的“罪”与“刑”进行比较,探讨辽金刑法发展过程。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辽金刑法的创立。主要对辽金刑法进行溯源。辽代的刑法是以契丹族习惯法为基础,借鉴唐、五代刑法而形成的;金代的刑法是在女真旧俗基础上,借鉴吸收唐、宋、辽刑法而形成。两者的形成过程十分相似,但是其刑法又各具特点。第二部分为辽金时期的罪名与刑罚。主要对辽金时期罪名与刑罚进行比较,探讨刑法中的“罪”与“刑”的变化过程。罪名与刑罚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辽金两代均为北方少数民族,拥有颇多的相似之处,再加之二者均继承了中原地区的法律,两朝的同类罪名颇多,但是辽金两朝又各具民族特点,两朝独有罪名也颇有特色;而关于刑罚的比较,主要是从五刑在辽金两朝之变化和两朝的其他刑罚来探讨。由于两朝的民族文化不同,政治体系存在差异,封建化水平不同,二者的刑法在具有共同的特征同时,又兼具各自的民族特色。第三部分为辽金刑罚观念、刑罚适用原则之不同及其原因。主要探讨辽金刑法“罪”与“刑”存在差异的原因及深刻的根源。辽金两朝在刑罚观念的发展过程存在差异;刑罚适用原则各具特色,导致辽金统治者在相似历史环境中的立法和定罪量刑的过程不同,究其根源是民族文化不同,封建化、汉化水平不同,社会经济发展存在差异造成的。第四部分为以“罪”、“刑”为核心的辽金刑法制度之特点。主要是在对辽金刑法“罪”与“刑”比较后,探讨辽金刑法的共性特征与个性特征。保留了许多残忍的刑罚手段;以民族习惯和中原王朝法律为立法基础;民族性突出;经历了从没有成文法时代到立法成熟的阶段为辽金刑法“罪”与“刑”共同之特点。个性特点则体现在刑法的发展脉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