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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作为国家经济发展载体,我国上市公司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截止2011年年底,我国上市公司己多达2342家。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证监会于1998年3月引入特殊的市场退市和预警机制——ST(special treatment特别处理),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实施特别处理,即被ST。若两年内扭亏为盈则可取消ST,否则将面临退市的风险。自ST制度实施以来,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被ST,截止2011年年底,已有497家公司经历过ST。由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所以一旦上市,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品牌知名度和融资便利性。正因为上市公司这层外衣给公司带来的是广告效应与经济利益,所以面临退市危险的ST公司会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这层外衣费尽心机、不遗余力。但是,上市公司扭亏为盈取消ST顺利脱帽并不意味从此相安无事,事实证明有不少上市公司在取消ST后经历第二次,甚至第三次ST。国内学者曾对财务困境的预测、预防、治理以及治理效果做了大量研究,目的是使上市公司避免被ST以及被ST后顺利脱帽,但是对脱帽之后的长期发展则鲜有关注,而本文研究的重点恰恰是二次ST现象。本文首先对我国ST制度及其实施现状做了简要介绍,并对影响ST公司脱帽的因素做了详细阐述并由此确立本文所选取的财务指标。然后本文选取自1998年ST制度实施以来至2011年底被ST过的上市公司,并从中挑选出只经历一次ST就成功脱帽与经历了不止一次ST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两组样本分别进行描述性统计与组间均值检验,发现两组样本在更换控股股东、定向增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多项指标上有显著差异,随后通过建立Probit模型证实更换控股东、定向增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确实是影响二次ST的重要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在第一次被ST到摘帽期间若有更换控股股东、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脱帽后被再次ST的可能性就越大,若在此期间有定向增发行为,其再次ST的可能性就小。另外,研究过程中还发现,上市公司的规模越大,脱帽后被再次ST的可能性就越小。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上市公司应立足长远,力求通过主营业务来提高业绩获取良性增长,而不应该贪图一时脱帽而寅吃卯粮、饮鸩止渴;第二,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保护审计信息的真‘实性;第三,加强立法,增加股权转让过程中的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