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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民主”,其实质就是大多数人掌握权力。所谓“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即马克思主义有关民主问题的基本观点或基本看法,它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和辩证法基础之上,是一个由多层面有关民主的观点构成的思想体系:从权力主体的层面来讲,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要而言之即由构成社会主体、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劳动群众掌握权力;在国家形态层面上,马克思主义把民主理解为一种民主制度或民主政体;在人民权利层面上,马克思主义把民主理解为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思想观念上,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体现为民主精神;在社会历史观层面上,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出发,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马克思主义”这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马克思主义”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继承者对它的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从狭义上讲,是指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理论和学说的体系。在本文中所阐释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中的马克思主义是取中义的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关于民主的基本观点或基本看法。所谓“毛泽东的民主观”,即毛泽东本人在中国民主革命和民主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关于民主的基本观点或基本看法。具体来讲,它包括人民民主的理论、党内民主的理论、与民主党派的关系的理论以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对于毛泽东的民主观的研究,尤其是在当今时代重新审视毛泽东的民主观,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用歌颂与赞美之词,而是应该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理性地深入探析其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贡献及其自身局限,对其给予客观、理性的评价。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审视毛泽东的民主观,并对其进行辩证的思考,一方面,我们应充分肯定毛泽东的民主观在中国的民主事业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做出的不容置疑的巨大贡献,包括创造性地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典范地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受诸多条件的限制,毛泽东的民主观也难免有一定的不足之处,例如,在民主的实践过程中忽视了民主的目的性与手段性的辩证统一性、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性,这就使得毛泽东的民主观在中国的民主实践过程中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研究毛泽东的民主观应该看到这一点。只有客观地认识毛泽东的民主观的贡献与不足,才能还原一个真实的毛泽东,也才能客观地展现毛泽东的民主观。同时我们不能忘记:在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中审视毛泽东的民主观,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事业,要用借鉴与反思的理性态度来促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走向越来越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