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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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的封禁链接行为是产生于数字经济时代之下的,互联网平台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使得在自己平台内部无法浏览外部平台链接的一种行为。互联网平台封禁链接行为具有损害互联网的多栖性、妨碍互联网市场的创新与竞争、以及损害用户权益等不良影响。同时,平台封禁链接行为涉及《合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需要权衡经营自主权、公平竞争权和用户选择权等多种权利,因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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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的封禁链接行为是产生于数字经济时代之下的,互联网平台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使得在自己平台内部无法浏览外部平台链接的一种行为。互联网平台封禁链接行为具有损害互联网的多栖性、妨碍互联网市场的创新与竞争、以及损害用户权益等不良影响。同时,平台封禁链接行为涉及《合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需要权衡经营自主权、公平竞争权和用户选择权等多种权利,因此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广泛关注。由于目前的互联网平台封禁链接行为主要是由在互联网平台市场具备较大影响力的平台实施的,因此,本文主要从反垄断规制的角度展开讨论。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对互联网平台封禁链接行为做出基础性的分析,主要包括互联网平台封禁链接行为的概念、特征、以及进行规制的必要性。第二个部分是针对互联网平台封禁链接行为进行法律分析,首先是对于互联网平台的封禁链接行为的合理性与违法性的分析;之后梳理了现行反垄断法的框架之下对于互联网平台封禁链接行为的规制路径,并指出了目前规制体系之下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包括部分理论不适用、规制体系不完善以及执法机构乏力等问题。第三部分是对于域外互联网平台封禁链接行为的经验借鉴,主要针对域外对于封禁链接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判例以及欧盟针对数字平台新出台的法律规范进行分析总结。第四部分即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主要包括应当建立与事后监管体系相配套的事前监管,同时建立与规模平台相匹配的责任机制;更新相关市场界定和正当理由判定的相关理论;并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和培养复合型的执法人才,以应对互联网平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取的是文献研究法以及案例分析法。创新之处在于对时下的新型的互联网平台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且是从一个较为宏观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研究的文件涉及国内以及域外最新出台的法律规范以及在互联网平台反垄断领域十分具有影响力的案件。不仅对现行反垄断体系之下规制封禁链接行为的不足提供了建议,同时也为数字经济时代之下,互联网平台的规制提供了思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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