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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具有集散风险、补偿损失、经济给付和资金融通等职能,是最重要、最基本、最有效的社会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年均25%以上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同期GDP年均15%的增长速度,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之一。然而,在保险业务收入和保险业总资产高速发展的同时,保险业发展区域不平衡日益显现:东部地区保险业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保险业发展起步晚、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较大。为此,衡量我国保险业的地区差异,以及探究影响不同地区保险业发展的因素,对促进我国保险业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各地区保险业发展的差异及导致这种差异的影响因素,并对比分析各地区保险业发展的特点和特征。基于前人文献实证结果,本文选取了人均收入水平、教育程度、产业结构、人口年龄结构和社会福利水平等五个对保险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指标,以2011-2015年全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省级数据,用代表保险业发展水平的保险密度为被解释变量,分别建立面板模型并对比分析各个因素对东、中、西部地区保险业发展影响的大小及异同。实证结果显示,我国保险业发展在东部、中部、西部呈现出巨大的地区差异,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保险业发展的差异原因是产业结构的差距,而西部地区则是在人口年龄结构和教育程度上落后。社会福利水平对各个地区保险业发展均有明显促进作用;收入水平是促进保险业发展最直接的推动力,在东部地区尤为明显;产业结构对中部地区保险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最大;教育程度主要是对人身保险起影响作用,它对西部地区影响最为巨大;代表人口结构的人口抚养比对保险业发展有负向影响,且对财产保险的负向作用大于人身保险。根据研究结论,为促进各地区保险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东部地区应该大力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中部地区应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而西部地区应该加强对风险和保险意识的宣传,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用保险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衡量保险业发展地区差异,比传统保费收入来衡量保险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更加客观和合理;第二,在以保险密度为被解释变量的实证后,还分别进行了人身保险密度和财产保险密度的实证分析,对比分析同一因素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影响的大小和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