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国际社会同性恋运动的兴起,同性恋权利保护在大多数国家都有了长足进步。中国社会虽然对于同性恋的接受程度有所提高,但是这一群体依然处于社会的边缘,他们的权利一直没有明确的、直接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以德沃金理论为视角对中国的同性恋群体权利保护问题进行论证,并就同性恋权利法律保护作出了初步探索。文章除了引言与结语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中国同性恋群体的概况进行介绍。结合现有的研究结果和论文写作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情况,发现中国同性恋的群体规模在4000万左右,同时通过对一些热点事件和新闻的研究发现,虽然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接受程度有所上升,但是在当下社会中,大多数人仍带有对同性恋的排斥或偏见,而这也是中国同性恋群体面临的社会困境。第二部分以德沃金的理论为视角对同性恋群体的权利保护进行正当性证成。德沃金的自由主义平等观告诉我们同性恋这一群体有权利受到平等的对待,同时德沃金对于道德多数和道德强制的批判也告诉我们,不能因为同性恋不被社会大多数道德所接受就拒绝对同性恋就进行权利保护,因为多数人的道德观也有可能是偏见的,最后德沃金提出法律必须体现原则,因为原则才是真正的捍卫少数人的权利,这也为同性恋群体的权利保护提供了法律视角的论证。第三部分指出中国同性恋群体面临困境问题。主要是通过对法律法规和一些典型案例的研究发现同性恋群体面临“立法上的区别对待”以及“在司法中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挑战”,接着对社会现象和热点新闻进行梳理发现同性恋群体面临着“同妻权利的保障困境”和“艾滋病在同性间的蔓延”;最后回归到同性恋群体本身,去研究同性恋这一群体自身的权利诉求以及权利诉求的困境。第四部分探讨中国同性恋群体的权利保护路径,提出在中国同性恋群体权利保护应该遵循“反歧视立法——公法权利保护——私法权利保护”的路径。在反歧视立法环节中应当在宪法中确立同性恋群体反歧视条款;在公法权利保护环节,刑法和行政法都应当对同性恋和异性恋进行同等的规制和保护,最后在私法保护领域的婚姻法、继承法等民事法律中应当逐步实现与异性恋同等的承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