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辽宁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tche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9年6月民法典草案二审时就有部分委员建议将“非婚同居”纳入法典,这样的一种做法使“非婚同居”成为热点名词,新京报后续的相关报道也引起了2.9亿次的浏览量,但最终草案三审稿还是取消对“非婚同居”做出规定。其实,非婚同居现象存在于任何一个年龄段,由于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权利更容易被忽视,所以论文以老年人“搭伴养老”现象作为切入点,对我国非婚同居制度设定进行探讨。为了对所涉及到的诸多问题有一个了解,在数位同窗的帮助下,对北方大部分地区各个年龄段的人群进行问卷调查,为本次研究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典型案例,对目前我国针对同居现象所做的制度进行分析,由于我国中立的态度,导致“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层面的专有名词,调整人身关系的制度形同虚设,进而在处理一些继承纠纷时方法过于简化,并且各级法院的相关判决反映出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认定模糊。可见,司法实务产生的纠纷已对非婚同居立法提出迫切需求,我们认为,社会的发展促使新型家庭模式的出现,同居模式满足“家庭生活”的基本职能,即强调精神和经济上的相互支撑,婚姻家庭编应该扩大调整范围,另做条款确定同居关系,及时地对新兴现象做出法律上的指引。具体制度设定中,首要重点就是确定人身关系,可以设定一年的考验期,考量双方是否有持续共同生活的意愿,另外,针对财产关系,首先尊重当事人之间合法的约定,遵循“约定优先于法定”原则,其次适用“分别财产制”,即同居关系解除后,同居期间的个人所得、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归各自所有,一方对家庭生活贡献较大的,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建议立法明确肯定家事劳动的价值。我们认为,尽管目前我国理论界对非婚同居立法一直处于探索状态,但是法律的制定不能仅关注各界呼声,哪个意见呼声高就以哪个意见制定法律,而是应该认真分析、谨慎思考,及时解决社会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形成与时俱进的立法观念,协调好主流价值观和新兴问题的权益保护,自知无法展现非婚同居家庭生活的全貌,但依然希望能为构建非婚同居法律制度做出微薄的努力,也真诚地期待着社会科学各界对我国非婚同居制度的理论研究更上一层楼。
其他文献
本文深刻分析了如何理解研究性学习和学科教学的关系.指出研究性学习与学科教学是互相促进的关系,并从四个方面论述了研究性学习对学科教学的促进作用.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供销合作社把为农服务社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来强力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为农服务社的数量不断增多、质量不
针对当前舰员级维修能力薄弱、维修知识缺乏的现状,研究将知识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引入到舰员级维修管理工作中来,分析舰员级维修知识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开展知识管理的
<视唱练耳>课在成人音乐教育中极为重要.本文主要就练耳方面的听辨和声音程性质、听辨和弦性质及听辨属七和弦性质等问题进行探讨,旨在帮助成年人解决学习本门课程的难点问题
目的:探讨影响神经重症监护室(Neurological intensive care unit,NICU)需要机械通气的急性缺血性卒中(Acute Ischemic Stroke,AIS)患者带管时间以及拔管结果的影响因素,用于指导神经重症科医师临床拔管决策,用更为明确的临床指标来指导拔管实践,正确把握拔管时机和条件提供参考,尽可能避免一系列延长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时间导致的并发症和不良预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