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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处于高发、频发的严峻态势。各类突发事件严重威胁民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的安全稳定,而作为我国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十二年以来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发挥的作用并不乐观。此外我国应急管理的理念和机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以此为契机,对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立法瑕疵和实施效果两方面来进行论述,讨论该法修改的必要性,借鉴国外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立法经验,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以期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制行政应急权的行使,规范行政主体的应急处置行为,维护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本文通过文本分析、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方法,遵循从理论到现实,从提出问题到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进行了以下论述。首先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法律地位三方面进行法理分析。其次,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从文本分析和实施效果两方面进行论述,总结了该法在我国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贡献和存在的问题。在贡献方面,一是对我国传统应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其规定的从预防到恢复重建的全流程应急管理机制贯穿于突发事件的整个生命周期,改变了重视事后处置而忽视事前预防的弊端。二是规范了行政机关的应急处置措施,强化了突发事件情形下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在存在的问题方面,主要为在突发事件情形下对公民权利保护的不足,对行政应急权的规制乏力、应急预案内容同质化严重、突发事件确认制度缺失等。依据立法瑕疵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应急管理理念和应急管理机构的改革,从政策导向、机构改革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效果三方面提出修改的必要性。再次,有比较才有进步。选取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相对成熟的国家,对其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查找我国在相应领域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的不足并改进,完善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律体系。最后,通过前三章的理论铺垫、问题梳理、借鉴启示,提出从明确应急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加强突发事件下公民权利保护、加强对行政应急权的监督、优化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的确认制度五个方面对该法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