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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知识产权案件纠纷日益增多,现有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不利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作用,知识产权审判体制面临着向专业化道路转型的问题。域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走向了专业化、专门化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道路。国际上掀起了一股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机构的浪潮。我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大国,然而却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严重影响着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国务院在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的战略措施中首次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后,知识产权法院经历了数年的酝酿,终于在2014年发展成为现实。但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还处在探索时期,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也显然难以满足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需要,未来我国必然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对知识产权形成一种专业化、专门化的司法保护。本文围绕着知识产权法院体系是什么、为什么要构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如何构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这条主线共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论述。文章在绪论部分主要阐释了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的方法和意义,从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发展历程方面引出对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体系构建研究的目的。正文第一部分是分析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三审分立”模式和“三审合一”模式的问题,从反面论述为什么要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正面论述我国为什么要构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不仅对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具备了构建的现实条件;第三部分介绍了学界对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的一些设想,阐述了什么是知识产权法院体系,知识产权法院体系的构建存在哪些模式;第四部分首先提出我国应当采取独立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模式,其次对这种模式的构建提出一些具体的设想,这部分是整篇文章的一个核心和创新点。在结合我国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和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经验,大胆提出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体系的具体建议,表明知识产权法院体系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必由之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