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平等作为伦理学范畴中一项基本的道德原则,它的含义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化而得到逐步完善与发展。传统伦理学中,平等原则只局限于人类自身,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要求人们得到相同的对待,不论身份、种族、财富、社会地位、权力大小如何。因而传统伦理学的平等观也只是调节人与人关系的道德原则,并不涉及人与大自然中的其他存在物的关系。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关于平等观的理论首次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固有思维,将人类的道德关怀拓展到了非人类存在物——动物身上,同时主张将平等关系由人类社会推广到人类与动物的关系上,这种革命性的思维是前所未有的,在伦理学领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他们的平等观是环境伦理学平等思想的重要基础。因此,在全球环境危机的大背景下,研究他们的平等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者的平等观存在着相同之处,他们都将人类道德关怀的对象指向动物;只关心动物个体的权利和利益,而没有关注到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他们都看到了人与动物的相似性,并把这种相似性作为人与动物平等对待的基础;他们都是废除主义者,要求全面废除动物实验、全面废除工业化农场、禁止任何目的的捕猎行为;他们都在为动物道德地位的确立寻求理论支持。然而,两者平等观虽然存在着相同之处,但其不同之处也是极为明显的,一是彼得·辛格的平等观理论根基是功利主义,汤姆·雷根的平等观理论根基是天赋价值;二是辛格认为人与动物的相似性是动物具有感受苦乐的能力,雷根认为动物和人类一样拥有意识,且有复杂的意识和无差别的福利;三是辛格的动物关怀范畴是所有具有感知痛苦能力的动物,高级别的动物比低级别的动物的内在价值大。雷根的动物关怀范畴是所有属于生命主体的生物(包括人与动物),生命主体的天赋价值并没有高低、大小、多少之分别;四是辛格确立动物平等道德地位的依据是利益的平等,雷根确立动物平等道德地位的依据是权利的平等,此外他们都遭遇了不同的理论困境。尽管辛格和雷根的理论存在着缺陷,但他们的理论贡献是不容抹煞的,他们将平等原则运用在动物身上、给予动物平等的道德考虑、特别是赋予动物道德地位,探索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这是环境伦理学的开端,有助于我们重定人对自然、人对动物的态度,拓展道德视野、重释平等的基本道德原则;有助于规范动物保护伦理,充分尊重动物的利益、基本权利及福利;有利于确立人类道德代理人的地位,发扬人类的仁爱、利他等优秀道德品质,两者平等观是人类中心主义向非人类中心主义过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