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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南宋与金签订“绍兴和议”,南宋与金对峙时期正式开始,到金哀宗天兴二年(1234年)金国灭亡,南宋与金对峙时期正式结束,南宋与金的对峙一共持续了九十余年。在这期间,南宋与金的关系以和平共处为主,为双方进行海上贸易提供了稳定的外部环境。南宋与金对峙时期双方的海上贸易可以分为海上官方榷场贸易和海上民间走私贸易,海上官方贸易主要是在金政府设置的胶西榷场内进行,海上民间走私贸易主要是从南宋的东南沿海地区向金的山东地区进行走私。本文将以三大部分对南宋与金对峙时期双方的海上贸易进行分析阐述。第一部分,主要对南宋与金的海上官方榷场贸易进行阐述分析。南宋与金在胶西榷场内开展的海上官方榷场贸易是双方从各自政治经济利益出发商定的结果,这就导致了海上官方榷场贸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时势性的特点。由于深受政治因素和军事因素的影响,海上官方榷场贸易的物品多是无关国计民生的南北特产,而且贸易发展进程几度中断,这就导致了海上官方榷场贸易很难满足沿海地区南北经济交流的需求,海上民间走私贸易的存在和发展,在沟通南北经济交流上,是对海上官方榷场贸易很好的补充。第二部分,主要对南宋与金的海上民间走私贸易进行阐述分析。南宋与金的海上民间走私贸易是为了满足沿海地区南北经济文化交流的需求而产生的。它是在经济规律支配下产生的极为单纯的经济行为,受到的时政因素和军事局势的限制较少。牟利性是海上民间走私贸易的主要特点,它追求的是利益至上,这也正是它屡禁不止的直接原因;而且海上民间走私贸易持续时间长,覆盖地区广,走私的物品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物资,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沿海地区南北经济文化交流的需求。然而,海上民间走私贸易却损害了两国统治者的利益,为了维护海上官方榷场贸易,两国政府制定了严苛的禁令和处罚措施来打击海上民间走私贸易,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海上民间走私贸易的发展。第三部分,对海上官方榷场贸易与海上民间走私贸易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两者之间是密切相联的,它们并不是两种毫不相干的、独立的经济行为:客观上,海上民间走私贸易是海上官方榷场贸易的重要补充;主观上,海上官方榷场贸易又抑制了海上民间走私贸易的发展,两者共同组成了对峙时期南宋与金的海上贸易。南宋与金对峙时期双方的海上贸易对两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海上官方榷场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南北经济的交流,实现了南北特色产品的互通有无,而且在维护局势稳定、促进双方国内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海上民间走私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南北沿海地区经济交流的需求以及人民日常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且在促进沿海地区社会发展进步以及加强南北经济文化联系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