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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具体地分析了约翰·塞尔的社会实在本体论思想的内涵、建构方式;剖析了塞尔社会实在本体论思想的理论来源;归纳分析了学术界对这一独创思想的争论和评价;进而在此基础上做出了对塞尔社会实在思想的合理性评价,肯定了塞尔社会实在思想的价值、意义,也指出了这一思想还存在的诸多问题。 文章第一部分主要写塞尔社会实在思想产生的背景。第一,启蒙运动的见解使人们意识到宇宙有一种意义,有一种可理解性,而且通过知识和理解的稳定持续增长,他将会变得越来越容易理解。第二,实证主义思想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由社会现象所构成的“事实”以及社会现象之间的关联。第三,后实证主义的思想瓦解了实证主义的理论体系,动摇了社会科学哲学的基础。第四,塞尔自身多学科的学术背景为他提供了新颖的论证方式。塞尔的思想正是以一种新颖的方式回归到启蒙运动思想。 论述了塞尔思想的学术背景之后,文章第二部分详细分析了塞尔社会实在的思想的主要内容。首先阐述塞尔给出的关于“原始事实”(BruteFact)和“社会事实”(socialfact)的概念,其次论述塞尔所强调的不依赖观察者和依赖观察者之间的区别。然后分别详细阐述,塞尔为建立自己的社会实在思想所引入的三个新的要素:集体意向性、功能的归属和建构性原则“XcountsasYinC”。这三个要素是塞尔社会实在思想的精髓所在。最后阐述由奥斯汀提出后经塞尔完善和发展的语言在建构制度性实在中的作用。 塞尔的思想是在借鉴了前人的理论基础上创新出的具有自己独特视角的一种社会实在建构理论,因此一经提出就引起了极大地反响。塞尔为建立自己的社会实在思想所引入的三个新的要素:集体意向性、功能的归属和建构性原则“XcountsasYinC”,每一个要素都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文章最后一部分正是详细归纳并分析了学术界比较有代表性的争论。通过上述的归纳和分析,我们给出了对塞尔社会实在思想的合理性评价。首先,塞尔的社会实在思想是在特定的学术环境以及自身的专业背景下产生的。其次,塞尔的工作对社会科学诸多领域的研究都有重大的启发意义。塞尔的工作除了在社会实在问题上的重大贡献以外,还揭示出值得社会科学研究借鉴的两点经验。但是塞尔的社会实在思想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说明和完善。制度性事实的存在并非必然地要求原始事实的逻辑在先性、不还原为个体意向的集体意向如何成为可能、建构性规则和规范性规则之间如何能有本质的区别以及社会制度的建构与接受问题都是社会科学哲学领域需要分析和争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