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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是政治学、社会学中言人人殊的一个概念,但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界定获得了学术界的认可。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最为关键的含义,是独立于政治建构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它对政治权利具有批判性,同时又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本文拟把“公共领域”限定在艺术公共领域范畴,讨论中国自1985年以来中国艺术公共领域的建构;论述艺术公共领域如何与国家控制下的官方艺术及其机制相互博弈,试图梳理其与官方艺术及其机制互构的关系。全文共分三个部分:在导论部分,首先对公共领域概念进行界定,并陈述了相关的研究现状。其次,根据现有的研究现状,结合中国艺术的具体语境,构建出本文的研究视角。第一章,对“公共领域”的概念进行了梳理。“公共领域”概念由汉娜·阿伦特首次提出,经由哈贝马斯,“公共领域”获得了学术界的认可,成为一个普适性的概念;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进而影响了其后的查尔斯·泰勒和托马斯·雅诺斯基等研究者。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实则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本文采用其最普遍的含义,即公共领域是是独立于政治建构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它是处于国家权利控制之外,与私人和家庭活动相对的一个领域。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首先有文学公共领域和政治公共领域,文学公共领域里又包括艺术公共领域。本文把艺术公共领域单独提取出来作为讨论对象,并结合中国当代艺术,讨论中国当代艺术公共领域的建构问题。第二章,分析艺术公共领域的特点,以及作为艺术公共领域组成部分的美术馆、画廊在构建艺术公共领域过程中的作用。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梳理了中国公共领域的生成,分析了艺术公共领域在中国具体语境中的独特性。第三章,结合自85’以来的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变迁,梳理中国艺术公共领域的建构轨迹:述其如何初露雏形,如何在90年代形成以市场为特色的“准艺术公共领域”,又如何在与西方资本和国内市场的多方关系中逐渐生长起来。并论述艺术公共领域从萌生到生长的过程中,在中国作为官方性质的美术馆与艺术公共领域构成机制博弈的过程中,其性质的微妙变化: 85’的美术社团虽然在一声枪响中落幕,但它对官方性质的美术馆,形成第一股冲击波;时至90年代,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催生的艺术村致使官方性质的美术馆在某种程度上接纳了这种新机制;而在新世纪,艺术区的亮相则使官方不仅接纳了这种艺术公共领域的表现形式,甚至官方性质的美术馆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偏移”,开始采纳其操作模式进行策展。结语,艺术公共领域在与官方艺术及其机制博弈的过程中,开拓了自己的独有领地和独特景观,发挥着其在当代艺术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构建一个平等、开放的艺术公共领域,会让艺术这个“场域”充满活力,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