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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发展经济、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项社会工作,从而扶助贫困户,改变贫困地区的贫困面貌。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一个关键阶段就是精准扶贫,这是我国推进新一轮攻坚扶贫以及构造社会、政府、市场共同推动扶贫开发新局面的一次关键性的体制改革,是通过精准识别、帮扶、管理、考察贫困的乡村和贫困个体户,来引导各扶贫资源达到优化分配,普及精准扶贫到各村到各户到个人,达到建立精准扶贫工作的长期体制,促进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精准扶贫的形成既受到了国外扶贫开发形式和经历的影响,又是中国总结了三十多年来扶贫攻坚经验的结果,由于如今中国正处于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精准扶贫既是紧跟时代脚步的任务,也是需要进行不断探索和创新的工作。2014年我国开启了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其核心内容是利用有效又科学的方法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确鉴别、帮扶及管理,以实现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黑龙江省的精准扶贫也进入到了攻坚阶段,黑龙江省制定了“互联网+精准扶贫”的计划,落实精准扶贫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精准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但是黑龙江省精准扶贫也存在一些问题:区域差异性和发展不平衡性、扶贫标准的单一化指标、扶贫脱贫不稳定性。本论文在分析了经济新常态与精准扶贫的概念、特征及其二者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阐述了精准扶贫的理论基础,包括参与式扶贫理念与合作型反贫困理论、权利贫困理论与包容型增长减贫理念、赋权和涓滴理论与利贫式减贫理念,并且阐述了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黑龙江在精准扶贫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原因。本文还论述了在经济新常态形势下黑龙江省精准扶贫需要改进的地方存在的机遇,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不强、精准扶贫工作缺乏制度和法制保障、社会力量对精准扶贫参与度不高、精准帮扶的措施缺乏可持续性,产生问题的原因包括区域发展不平衡、相关制度和法律不健全、对精准扶贫的思想认识有待深化等。本论文介绍了贵州省“到村到户”、湖北省“到户到人”、甘肃省“电商扶贫”、广东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精准扶贫模式及特征,黑龙江省要在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的背景下,要积极借鉴不同地区的精准扶贫模式,科学安排精准扶贫的进度,通过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管理、对扶贫资源进行精确配置、对贫困户进行精准扶持,使精准扶贫在能够运用在实际的扶贫工作中来,完成从传统“输血式扶贫”到“造血式扶贫”转型,形成可持续的扶贫长效机制,依托城镇化带动贫困乡村村民转移就业,同时要找准精准扶贫的着力点实施“一村一品”产业行动,并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农村精准扶贫中的作用。论文最后提出了在经济新常态下完善黑龙江省精准扶贫的对策,要深化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对贫困群体要进行精确识别、加强扶贫工作协同,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法律,形成一套完整的适合黑龙江省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扶贫和农村教育培训的力度,确保精准扶贫的法制化制度化长效化,要进一步创新经济新常态下精准扶贫的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