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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公司治理实践来看,中小股东面临双重代理问题,其利益遭受侵害的事件频频发生。在信息不对称和理性“经济人”的影响下,管理层容易发生在职消费或偷懒怠工的行为,大股东则常利用其股权、信息等优势,通过关联方交易、股利分配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在某些情况下,两者甚至合谋掏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常处于被忽视和侵占的境地。虽然有众多内外治理机制约束管理层和大股东的行为,但其治理效果却有限。而中小股东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督成本高和专业知识匮乏等原因,多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态度。因此,中小股东就被许多学者称为“理性的冷漠者”或“搭便车人”。但从根本意义上来看,中小股东作为两类代理问题的最大利益损失者,他们对保护自身权益具有最大的内生激励。同时,随着网络投票、累积投票等制度的应用以及中小股东投资理念的改变,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得以降低,积极性得以激发,越来越多的中小股东渴望参与并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并有学者肯定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对提高公司业绩和价值的作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会涉及到管理层、大股东和中小股东自身三方利益主体,那么,其参与公司治理的行为究竟会对三者产生何种影响?相应效应的发挥是否会受到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为回答上述两个问题,本文在梳理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股东大会表决权行使这一正式参与机制,以2012-2016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使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率衡量中小股东的公司治理参与度,探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对管理层代理成本、大股东关联交易和中小股东收益权的影响,并深入分析了相应效应在高、低股权集中度公司中的差异。就具体研究内容而言,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总结,接着分析了论题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和中小股东行权机制,然后在文献支撑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研究假设并构建了模型,再检验研究假设并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最后总结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建议。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出的研究结果表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能够降低管理层的代理成本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水平,且能降低上市公司异常派现的可能性,维护中小股东的收益权;而股权集中度会影响三种效应的发挥,在低股权集中度的公司中,相应效应会更显著。本文通过研究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效应,肯定了中小股东的治理作用,补充了相关研究,对丰富投资者保护理论、优化公司治理和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重要意义。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首先,加深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研究深度,本文从管理层、大股东、中小股东三个角度考虑,全面探讨其治理效应,并研究了股权集中度对三种效应的影响;其次,从股东投票这一视角检验了中小股东的治理作用,肯定了股东大会和网络投票制度的价值,利用手工收集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率比较直接、准确地衡量了中小股东的公司治理参与程度;最后,为企业重视中小股东参与和监管部门完善相应制度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通过肯定中小股东参与行为和股东大会等机制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和监管部门制定有利于改进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政策、制度提供了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