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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都是集中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域,而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迟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原因之一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滞后,没有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与国有企业改革相配套。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突破,局限于国有企业自身的改革很难有所作为;没有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成功,就没有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因此,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中国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全体人民是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者。但人民是一个抽象的集合概念,不可能亲自去管理国有资产。因此,中国国有资产实际上采取的是一种层层委托,层层代理的方式,全体人民作为初始委托人,国有企业经营者作为最终代理人,依次历经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中间环节,形成一系列的委托代理关系。论文将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划分为三大层次委托代理链条:政治委托代理链条、行政委托代理链条和经济委托代理链条。在深入分析三大层次委托代理链条改革的实际进展、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后,分别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论文共分为六大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导论。这一部分首先提出问题,分析了为什么要研究国有资产监管,接下来,对国有资产监管研究的文献作了一个系统的总结性回顾,然后,指出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可能创新、论文研究的方法及整篇论文的结构安排。第二部分是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首先对委托代理理论作了一个批判性回顾,然后分别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指出西方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中存在的不足。论文指出,中国国有资产的形成和中国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密切相关。随后,分析中国传统体制下委托代理关系的演进及特征,与西方公司制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异同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论文对委托代理理论进行了拓展,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委托代理链条进行了划分,将其分为政治委托链条、行政委托链条和经济委托链条三个大的层次。第三部分是国有资产监管改革的路径研究。首先对传统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