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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下,我国国有森工企业陷入了可采森林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两危”境地,国有森工企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近年来森工企业一直在探索走出“两危”困境的路径,深化改革是国有森工企业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以往国有森工企业的改革主要是从行政上放权和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上着手,然而,由于改革并未上升到制度创新的高度,所以最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起,全国四大森工集团之一的吉林森工集团率先进行了包括加工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辅业全部转制民营、社会职能全部移交、职工全部转换劳动关系、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内的“四全部、一改造”改革,破解了多年来困扰国有森工企业的产权结构单一、冗员过多、社会负担沉重、主业不突出、企业创利能力不强等难题,吉林森工集团改制的阶段性成果为我国国有森工企业探索出一条有益之路,对我国国有林区改革具有启发借鉴的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课题背景、相关理论综述,然后从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推动、吉林森工集团现实需求、社会总效益最大化要求和林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四个方面分析了吉林森工集团改制的动因,并从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实施方案入手分析了其改制的总体思路、改制形式及改制实施情况等,并运用统计软件SPSS13.0、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及对比分析法评价了吉林森工集团改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此来审视吉林森工集团改制的特殊价值:同时从一股独大、整体上市、产业后续发展的不足、社会遗留问题四个方面阐述了吉林森工集团深化改制的必要性,并针对这四个方面提出其今后深化改制的措施;最后文章根据吉林森工集团改制经验,从启示的角度主要针对改制中政府主导作用、改制形式的选择和改制中职工权益的维护三个方面,对我国国有森工企业改制提出了相关政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