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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是当代新自由主义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家,他的思想在国内外都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综观哈耶克的经济自由观,其理论包括两个思想渊源: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英国古典自由主义。他以无知的知识观、自发的秩序观和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作为其经济自由观的理论预设。首先,哈耶克提出相对无知的知识观,把世界分为三个维度: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和主客观世界扩散互动的世界,论证客观知识的无限性及理性的局限性,知识是理性的本源,理性架起了人与知识的桥梁。第二,自发的秩序观,在哈耶克看来市场经济秩序是自生自发秩序的产物,只有理解自发的秩序观,才能理解他所坚持的市场经济。第三,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他认为个人主义是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之一。由此,哈耶克提出了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三方面的经济自由观点。哈耶克否定公有制,认为保障个人的经济自由的前提是实行私有制,私有制是经济自由的保障,私有化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接着哈耶克从自发的秩序出发,强调市场的基础作用,反对计划经济,认为计划经济必然导致经济不自由,必然通向奴役之路。哈耶克所持的自由观是消极自由观,他认为个人的经济自由是在法治之下,免于强制的自由。本文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对哈耶克的经济自由观进行了理论评析。针对哈耶克经济自由观,结合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新自由主义的实际,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评析。无论哈耶克如何强调市场,反对计划,市场机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是客观存在的。市场机制调节的盲目性、滞后性、分化性,不仅导致贫富差距扩大,其本身难以避免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而且哈耶克把计划仅仅理解为指令性计划,也有失偏颇。在现代经济中,公有制已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哈耶克认为只有实行私有制才能使经济发展具有充分动力,才能体现经济自由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哈耶克在强调法治之下的形式自由时,却把财产本身、财富多少问题从自由问题的论域中排除出去,如此一来,只有富人才能享有经济自由,而穷人却与自由无关。在本文的最后,根据哈耶克的经济自由观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论评析为出发点,对于如何在我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混合所有制的构建及建设服务型国家作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