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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伴随的环境污染也日益加重,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事件也频频发生。其中,厦门PX项目事件、王子制纸排海工程事件等发人深省。之所以出现上述事件,与我国的环保制度不完备,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流于形式是分不开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的初衷在于预防拟从事的开发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由于公众参与机制的缺失,在实践中难以发挥效用,没有起到把关作用,一些存在环保隐患的项目不断上马。从上文提到的两起典型事件看,由于项目在立项审批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缺失,使得市民采取“散步”、冲击政府大楼等极端的方式宣泄不满,这些争议与冲突的背后,不仅是将要上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刺激了市民的神经,更是不透明的环评决策过程,公众参与的缺失加剧了市民心中的疑虑,增强了市民的抵触情绪。这或许是媒体口中的“民意的胜利”,但这种胜利的方式发人深思:是什么原因使得民众采取激烈的对抗方式表达意见?我国目前的环评公众参与机制能否确保公众参与到环评中去?环评公众参与是否有相应的程序保障?众所周知,我国于2002年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建立了环评制度,但相比于美国、德国等国,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因此,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关于公众参与环评的有益经验,探索出一条属于我国环评的特色道路,让公众能在严格的程序保障之下,为环评决策提供意见建议。本文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出发,以程序保障为切入点,通过四大部分来阐述相关法律问题: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两个案例分析其原因从而引出关于公众参与的程序思考,接着阐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含义和公众参与的价值:第二部分,通过介绍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规定,引出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评程序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介绍国外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中的成熟经验,特别是根据我的的国情,也可以适用的程序规定,为完善我国的公众参与程序提供借鉴:第四部分,针对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借鉴外国的经验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意见。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希望可以为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的程序提供一些探讨,以期使公众参与的程序更规范科学,从而发挥出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在实践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