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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贷款人制度是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建设国内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尚未出现针对最后贷款人制度的专门立法,仅在央行的部分规章中散见关于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学界关于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研究多集中于经济学视角,法学视角的研究较少。无论从理论抑或实践角度,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法学视角研究都十分必要。本文从维护国家整体金融安全入手,立足现有法律法规,梳理国内外对最后贷款人理论、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系统研究成果,以最后贷款人功能的发挥为切入点来分析我国对该制度法律体系的构建,以期从法律角度提出较好的规制建议。首先,在研究了最后贷款人理论的基础上对最后贷款人的概念进行界定,并且分析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内涵及要素;界定清楚基本概念之后,对照分析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法律现状,包括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之后对国外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法律实践进行介绍,国外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实践早于中国,并且在应对经济危机中不断的完善发展,从存在形式、到启动标准、到制度规范都有值得探讨借鉴的地方。对比分析,不难看出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构建尚有许多的不足,包括法律体系混乱冲突,制度价值选择异化,法律关系主体不明确,法律规范过于宽泛,责任规范不合理等等。最后针对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厘清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基本法律问题,明确其职能主体、对象范围、法律规范等制度构建内容,对丰富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法律研究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