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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是人类进步的真正动力。无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科学的发展还是社会的进步,没有发明创造是不可能的。现代社会,一个国家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造就敢于创新和善于创造的创造性人才。所以,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因其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小学生音乐创造力的培养,首先应从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创造个性和创造兴趣入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造素养;为了鼓励学生积极、自由地参与创造,在教学中要极力创设学生乐于创造的情境,营造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同时,传授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是培养学生音乐创造力的前提;开展形式多样的创造实践活动是提高学生创造力的重要途径。音乐教育应当使学生尽可能充分地投入音乐创作,通过创作来体现他们自己对音乐的探索和发现。本文从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三个方面就培养小学生创造力的课堂教学实践展开了研究。评价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缺少的环节。虽然,评价并不能直接使学生产生创造力,但它可以促进或抑制学生创造力的发展。由于个体的创造力具有独特性,因此,小学生音乐创造力评价必须遵循开放性、过程性、发展性和综合性原则。通过评价的导向作用和调控作用,促进各种教育力量的有机结合,真正实现“创造适合于儿童的教育”。小学生音乐创造力的培养还受到教师、教材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另外,还必须制定出一个高效度的小学生音乐创造力测试标准,以便对小学生音乐创造力进行准确的评价,促进对小学生创造力潜能的挖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