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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推进,公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近年来我国的诉讼案件逐年增多,人们对司法审判越来越关注,对司法公正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而法院在审判案件的同时,也希望将违法犯罪的一些信息公诸社会,以起到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公众警惕和以儆效尤的效果。媒体对司法审判的报道正适应了这种需要,架起了权利与权力沟通的桥梁,既满足了公众知的权利、论的权利也满足了司法机关普法的需要。媒体在报道司法审判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种对司法的监督。在媒体监督司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本文就媒体监督司法的完善作出了浅析。本文分为四部分,分别对媒体监督司法的正当性基础、媒体监督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媒体监督司法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媒体监督司法的制度完善做了论证。 第一部分论证了媒体监督司法的正当性基础。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没有为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但这种监督形式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本文试从法理学和宪法学的角度寻找其正当性基础,笔者分别从人权原则,宪法规定的批评、建议、监督权方面和外部监督的有效性方面建立了媒体对司法进行监督的正当性。 第二部分对媒体监督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作出了归纳总结。首先对媒体监督权的特征作了简要的分析,对媒体监督权的属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将媒体监督权的属性界定为一种权利。再对媒体权利滥用和司法权力滥用在媒体监督司法过程中的典型表现做了总结概括。 第三部分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做了概括分析,司法要求独立,而媒体要行使对司法的监督权,两者的权利属性之间有冲突。而在对事实的认定,对案件评价的价值取向和在维护司法的稳定性价值方面,媒体与司法也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环境的不完善,使得媒体与司法都没有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自由和独立,加上媒体自身的腐败、素质不高等加剧了媒体与司法的冲突。 第四部分是对媒体监督司法的制度完善提出了建议。在介绍了域外一些国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后,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完善媒体监督司法运行的一些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