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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来自于圣约观念,是圣约观念的逻辑发展。圣约观念是以两条途径进入美国的,一是通过对社会契约论的影响,二是通过受圣约理论影响的清教徒的实践。作者将这两条途径结合起来,理清从圣约到美国联邦主义宪政的发展过程。
第一章,作者分析了几个不同的概念:圣约、契约和宪政,并且指出了它们都包含着同意、承诺和意志,所以说圣约观念和联邦制以及宪政都是相通的。
第二章介绍了在中世纪存在的是统治契约,即国家生活中以人民服从君主,君主保护人民为条件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约定。统治契约的概念是中世纪的,但包含了现代宪政的因素。
第三章,把对西方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基督教从中世纪的背景下抽取出来,分析基督教的圣约观念对美国宪政主义发展的影响。
第四章,近代实践上实现了圣约传统的复兴伟大复兴。圣约传统的复兴首先体现在英国对殖民者所发出的特许状上;其次,体现在殖民者所订立的宗教盟约中;最后这种宗教盟约向政治契约转变。从本质上来说,联邦主义,宪政和圣约是一个可以相互融合的体系。
基本的结论是:美国的联邦主义离不开宪政,而宪政离不开圣约,圣约是联邦主义宪政的支柱,是它的价值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