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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成都地区非瓣膜性心房颤动住院患者卒中一级预防的现状,为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进行卒中一级预防的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及证据支持。方法:本研究采用回顾性横断面调查分析的方法,收集从2013年12月-2015年8月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并符合纳入标准的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共908人作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是否合并卒中高危因素及进行一级预防的药物及手术治疗情况。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服从正态分布使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数资料使用构成比表示,研究中两组计数资料之间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双侧检验,设定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总共纳入研究对象908人,其中男性482人(53.1%),女性426人(46.9%)。平均年龄72.2±11.21岁。2)以是否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三种卒中高危因素为分析对象,本调查中有高血压患者498人,知晓率为89.8%,治疗率为42.5%,控制率为26.9%。糖尿病患者188人,知晓率为80.3%,治疗率为36.7%,控制率为15.4%。患血脂异常患者301人,知晓率为10.3%,治疗率为3.3%,控制率为2.3%。其中无任何一种因素的有253人(27.9%),伴有一种因素的384人(42.3%),伴有两种因素的210人(23.1%),伴有三种因素的61人(6.7%)。3)采用CHA2DS2-VASc评分对纳入标准的908人住院房颤患者进行卒中风险评估。CHA2DS2-VASc评分为≥2即为房颤的卒中高危人群。其中评分为0的患者有58人(6.3%),其中服用抗凝药物的有16人(27.6%),服用抗血小板的有21人(36.2%);评分为1的患者有124人(13.7%),其中服用抗凝药物的有15人(12.1%),服用抗血小板的有66人(53.2%);评分≥2的患者有726人(80%),其中服用抗凝药物的有118人(16.3%),服用抗血小板的有392人(54.0%),行左心耳封堵术6人(0.8%)。4)726个卒中高危的房颤患者中:年龄≤54岁患者抗凝治疗有19人(36.8%),55~64岁房患者抗凝治疗有63人(15.9%),65~74岁患者抗凝治疗有52人(22.6%),≧75岁患者的抗凝治疗有49人(11.8%)。≥75岁的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率(11.8%)较<75岁的抗凝治疗率(22.1%)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值<0.01)。5)院前服用抗凝药物人数仅26人,INR达标情况:﹤2.0的人数为25人(96.1%),2.0-3.0的人数为1人(达标率为3.9%),大于3.0的人数为0人。结论:成都地区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大部分属于卒中的高危人群,而且大多数合并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卒中高危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及血脂异常)。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的知晓率相对较高,但其治疗率、控制率低,而血脂异常的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均最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的卒中高危患者抗凝治疗人数少,抗凝治疗率低,尤其大于75岁老年患者人数占大部分,而其抗凝治疗率却很低。在已经使用抗凝药物治疗的卒中高危心房颤动患者的抗凝达标人数少,抗凝达标率低而远远没有达到一级预防的目的。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卒中一级预防形势不容乐观,这对降低卒中发生率,致残率和死亡率极为不利,所以房颤患者卒中一级预防的实施和管理有待大力的提高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