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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位于上海的两所独立建制的女监,即江苏第二监狱分监、上海监狱第一分监为研究对象,利用档案及报刊等司法类史料,在兼顾狱制的基础之上,注重对于监狱"人事"方面的发掘和研究,力求呈现出一幅上海女监真切的全息图景;同时,参考福柯所构建的规训-权力的社会学理论,并辅以社会性别的研究视角,对监狱问题进行重新的审视,对近代以来司法领域中性别观念的转型问题以及女性与现代都市社会的关系问题进行探讨和思考。总体而言,全文大致为上下两编共八章,上编为监犯篇,重点讨论了上海女监对于女犯的管理、教育、教诲、医疗卫生以及女犯们在监狱中的日常生活状况,分为五章,第一章的主题为犯罪与刑罚,首先从宏观视角概述了传统时代女性犯罪的状况以及女性刑罚处置的流变,在儒家伦理规范的影响和制约之下,传统时代的女性在司法领域固然有受其限制和约束的一面,但同时亦受其体恤和保护的一面,规制和优恤构成了传统时代对于女性司法处置的典型特征;其次,讨论了新式女监在上海的兴起和沿革,近代以来,随着女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在上海等商业化的都市社会中,女性犯罪现象日益凸显,犯罪的类型和数量相对于传统时代均有明显之变化,与此同时,随着刑罚理念以及国家法规的调整,对于女犯予以必要之监禁成为法定刑罚之一,而对于女犯管押权之争,则直接催生了近代新式女监在上海的出现和发展,为嗣后民国时期江苏第二监狱分监、上海监狱第一分监的组建奠定了基础,此外,还从刑名、年龄、职业、教育状况等方面对民国时期上海地区的女犯犯罪状况进行了相应的统计和分析。第二章重点探讨了上海女监对于女犯的日常管理以及权力运作状况,为维护监内秩序和保障人犯之安全,女犯自入监时起,监狱方面即对其予以严格之管理,将其纳入到监狱规训的轨道之中,而这种规制将一直伴随着人犯入监、居监、出监的整个过程;此外,并从衣被、囚食、居住、接见、通信、奖惩、娱乐等多个方面,描述了女犯在监内的日常生活场景;虽然上海女监对于女犯的管理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但是由于职员、看守的疏忽,有时亦会发生诸如人犯超期羁押、i顶包甚至是逃狱等重大狱政事故;第三章主要讨论了上海女监人犯拥挤及疏通问题,由于上海女监容额有限,而监犯日益增加,导致监内容额不足,时常发生人犯拥挤不堪的状况,为疏通监犯,上海女监采取了诸如假释、保释、保外服役、大赦、设置临时收容所、移送人犯至他监羁押等多种举措,意图纾解监犯拥挤的压力和困难。第四章为女犯的医疗卫生部分,众多人犯聚集在狭小的监狱之内,卫生防疫问题尤为重要,若有不慎,极易发生传染性疾病,为此,上海女监在督促女犯做好个人卫生的同时,还致力于监内的公共卫生防疫;对于患病人犯,上海女监虽然配备有必要的医疗设施及医护人员,但囿于经费所限,只能予以基本的医疗处置,重病人犯或予以保外医治或移送至监外的合作医院进行治疗;由于民国时期烟毒泛滥,以致于上海女监中亦是烟毒类女犯众多,此类女犯因染有毒瘾,上海女监亦采取多种举措予以戒除,但是染瘾甚深的女犯,多难以根治,且极易染病身亡,对于羁押期间死亡之人犯,上海女监多按照既定流程予以处置,此外,上海女监有时会收押孕犯入监,或准予女犯携带其子女入狱,对于此类特殊女犯的生育及在监的幼童,上海女监多予以相应之体恤;第五章重点讨论了对于女犯的感化问题,近代以来,感化成为刑罚理念的主流,而教诲、教育、作业即为感化行刑的重要内容,为化除女犯之恶性,使其出狱之后,不至于再次陷于法网,上海女监意图通过实施教育提高其智识、通过教诲提高其道德、通过作业增强其技能,同时,还通过组建出狱人保护团体,为出狱女犯提供必要之救助,以期"再造新民",俾免再犯。下编为人事及监务篇,分为三章,第六章至第七章主要讨论了上海女监的职员、看守及其管理、奖惩等问题,职员、看守作为监所事务的管理者,其个人知识及专业技能将关系到狱政的实施和运作,责任重大,民国时期,上海女监作为新式女子监狱,其职员、看守以女性居多,特别是上海监狱第一分监,几乎全部为女性,这些职员和看守多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选拔而来;上海女监尤为注重对于职员、看守狱政实务的养成和训练,并注意提高职员、看守之薪资待遇,俾便其安于职守;上海女监在人员管理方面均有规章可依,对于办事卓有成绩者予以必要之奖励,对于违规者则予以相应之处分;尽管如此,仍有部分职员、看守贪图私利,以身试法,甚而有部分分监长涉嫌贪墨丑闻,此外,由于有法不依,滥用私人,致使上海女监在部分时期,监内人事关系较为混乱,屡屡发生纠纷和冲突,此种相互指控和诬告之风,对于监务的运作和管理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第八章则重点讨论了上海女监的监务管理状况,虽然司法行政部对于上海女监拨发有额定经费,但是由于人犯过多,致使经费时常不敷支用,为此,上海女监不得不时常向社会各界寻求必要之援助,用以弥补经费贫乏之不足;为保证监务的有序运作,上海女监遵照部令,引入司法统计制度,并参与囚粮购置委员会,集中招标采购囚粮,以期杜绝贪腐侵占之弊病;此外,上海女监作为沪上新式监狱的典范,吸引了众多社会公众前来参观游览,从而使得监狱成为一处独特的"景观"。最后为结语,在上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监狱作为"社会边缘机制",自有其必要的功能和作用,从社会性别的视角而言,民国时期的上海女监更多的体现出监狱制度自传统而近代逐步的革新和改善,上承晚清监狱改良之余绪,在监狱设施、狱政管理模式、刑罚理念、监所人员之构成等诸多方面充分体现出新式狱制的现代性,而并非是传统狱制之沿袭;此外,此种独立建制女监的出现,亦是近代都市女性一种特殊情形和状态的呈现,在近代上海的都市化环境之下,众多女性得以摆脱传统性别规范的制约,或主动或被动的卷入到社会化的进程之中,而伴随着女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其潜在的各种犯罪行为亦大为增加,其犯罪数量及类型等方面亦非传统时代所能可比,与此同时,近代以来,在司法领域,随着国家法规的调整以及性别理念的更新,传统时代对于女性的规制和优恤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注重男、女在刑罚方面的性别平权,监禁亦就成为对于女犯进行刑罚处置的重要手段,为此,上述独立女监在上海的出现,是女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司法领域性别观念转变的体现和产物;此外,尽管作为新式监狱,上海女监在存续期间,在监务处置、人犯及职员监管等方面亦暴露出诸多问题和不足,监狱在应对和处置女性犯罪方面应当如何更好的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值得进一步的反思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