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院调解制度作为我国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现代社会中对纠纷的解决、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独特的优越性。然而随着我国的民事权益纠纷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法院调解制度在实践中的缺陷逐渐显露出来。如何才能使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不断完善、继续发挥其社会功能,已成为民事诉讼改革中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法院调解的基本理论问题,结合我国法院调解的实践模式,对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进行观念和制度上的反思与重构。正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阐述了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通过分析研究我国法院调解的性质,对我国法院调解做出了基本定位。通过分析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特征与地位,指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独特之处。而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精髓是其三项基本原则,其贯穿于整个调解过程。最后阐述了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功能。第二章首先从观念和立法两方面对我国传统调解制度进行了反思。我国长期以来不论是当事人、审判人员还是社会,在对法院调解的观念上都存在着误区。在立法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只有通过反思,才能发现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为改革奠定基础。其次对我国现阶段各地法院的实践创新模式进行了归纳分析,通过总结各种模式的优劣,为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作用。第三章中通过分析和比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总结其先进和科学的制度。这些制度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今后的发展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可以促进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不断创新与完善。第四章中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进行现代化的重构。通过之前的反思得出,需要从观念和具体制度两方面进行重构。因此首先从观念上对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进行了纠正,其次对现阶段争议性较大的两个原则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而解决思想上的争端。最后文章对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的具体制度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构建,以期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更好的向现代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