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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颁布了《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MFSM2000),作为货币与金融统计领域内的第一部国际标准,MFSM2000的主要目的是为货币与金融统计的表述提供准则。但是MFSM2000并不介绍货币与金融统计数据的来源和方法,因此IMF于2008年颁布了《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MFSCG2008),在货币与金融统计操作层面上做了丰富的补充,为货币与金融统计数据的编制提供了指导。MFSM2000和MFSCG2008构成了货币与金融统计国际标准的核心框架,为各国建立和完善货币与金融统计提供了一个一般性的参考。为应对金融危机暴露的数据信息缺口,2012年IMF启动了对货币与金融统计国际标准的最新修订。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考察,2016年3月IMF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货币与金融统计准则的新标准草案《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及编制指南》(MFSMCG2016)。这次修订不仅仅是将MFSM2000和 MFSCG2008合二为一,更是系统性补充与完善,修订内容广泛而细致。鉴于货币与金融统计数据对经济宏观调控决策的重要作用,我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展了货币与金融统计工作,但是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形成较晚,而且不够成熟,与国际标准的差距还比较大。因此,研究新修订的MFSMCG2016与已有国际标准的比较,并与发达国家或经济体的实践作对比,总结新标准的变化内容以及分析其变化的趋势和原因,进而为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提供借鉴是十分有意义的。 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是:在综述阶段,将货币与金融统计核算体系的发展分为核算体系的形成和修订两个部分,以总结国际货币与金融统计核算体系的发展以及框架的形成过程,并对目前针对国际标准和结合国际标准对国家实践所进行的研究进行梳理。与MFSM2000和MFSCG2008的对比中,从基本结构、概念与分类、核算方法与原则、货币统计与金融统计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比较,以分析新修订标准与已有标准之前的差异。与 SNA2008中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内容进行比较,从而分析MFSMCG2016与其他宏观经济统计标准之间的关系,并结合与MFSM2000和MFSCG2008的对比情况来分析修订的逻辑。随后,将MFSMCG2016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实践进行对比,分析MFSMCG2016与发达国家和经济体货币与金融统计实践之间的差异以及思考差异背后的原因。最后,梳理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实践现状,并将其与MFSMCG2016和美国、欧盟、日本进行比较,总结出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不足,并指出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本文将MFSMCG2016与MFSM2000和MFSCG2008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发现MFSMCG2016的修订广泛而详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基本结构上体现了概念、方法论以及编制指南的统一;在概念方面引入了经济所有权的概念并拓展了广义货币和流动性总量的定义;在统计分类方面重新将金融机构分为9个大类,并增加了SPEs、CCPs、SWFs等内容,更新了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名称,增加了SEOs等金融工具;在货币统计框架上拓展了流动性总量的统计以及数据来源、数据报送等内容;在金融统计上承袭了已有标准的统计框架,并论述了资金流量二维账户到三维账户的编制方法和数据来源。综合来看,MFSMCG2016的修订兼顾了方法论与操作性,更加全面详细,系统性更强。 第二,从MFSMCG2016与SNA2008的比较中可以看出,二者的核算目的与表现形式都不相同,MFSMCG2016既是对SNA2008中货币与金融统计的拓展,又保持了与SNA2008的协调一致。从二者的统计框架上看,SNA2008是宏观经济中最为综合的核算体系,但并没有单独设置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而是将其包含在相应的账户和指标中,MFSMCG2016则有完整的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是对SNA2008中货币与金融统计的拓展。从二者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内容上看, SNA2008在资金流量表方面的论述更加详细,而MFSMCG2016则更加关注货币统计,在统计分类、核算原则上二者又是协调一致的。此外,通过结合与MFSM2000、MFSCG2008、SNA2008等国际标准的比较结果,对MFSMCG2016的修订逻辑做了如下的判断:保持与其他宏观经济统计标准协调一致、适应世界金融市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新变化、对新金融现象认知过程的演进以及满足国际标准的普适性等。 第三,从MFSMCG2016与代表性国家实践的比较中可以发现,在美国货币与金融统计实践中金融机构、金融工具的分类更加细致全面,金融账户的统计报表十分丰富详尽,货币统计依照SRFs要求编制了完整的报表,全面达到了 MFSMCG2016编制的要求;欧盟以欧元区为基础的货币与金融统计与MFSMCG2016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日本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在统计分类上更加详细,但是在统计概览的编制上还没有完全达到MFSMCG2016的要求,同时资金流量表的编制虽然详尽但也只是二维的账户,总的来看日本虽有不足但基本达到了MFSMCG2016的要求。通过对代表性国家实践比较的进一步思考,分析出了导致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国或经济体金融制度安排的差异。 第四,从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实践与MFSMCG2016以及美国、欧盟、日本等代表性国家实践的比较中发现,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无论是与MFSMCG2016还是与美国、欧盟、日本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统计范围不全,统计工作不标准、不规范,货币统计概览的层次不高,资金流量表与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差距较大,统计数据公布和披露水平较低。根据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实践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距,为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改革提供以下几点借鉴:第一是制定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国家标准和编制指南;第二是构建金融机构间数据统计的动态协商机制;第三是拓展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统计范围,建立完善的货币统计框架;第四是研究编制我国的资产流量核算矩阵;第五是加强建设统计数据的共享和披露机制。 由于研究水平有限以及获得的资料不够充分,致使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是与宏观经济统计标准的对比较为单一。本文在与其他宏观经济统计标准的比较中,只选取了SNA2008,并没有与其他统计标准进行比较。后续的研究可以将MFSMCG2016与其他宏观经济统计标准进行比较,使比较内容更加充实;第二是与代表性国家实践比较的深度不够。本文在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实践进行比较时,只选取了金融部门和工具分类、货币统计、金融统计以及对数据报送和披露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对比,而在具体报表项目的核算方法等方面比较欠缺。第三,未能设计出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系统的改革方案。由于本文主要通过国际标准和代表性国家实践的比较分析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不足并提出建议,并没有深入到我国具体编制工作中,也不熟悉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统计流程,因此未能够设计出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系统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