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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实施人大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要求,它既是人大的法定权利,更是人大的法定义务。特别是对于地方人大来讲,监督权更是最基础、最重要和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职权。地方人大监督职能能否充分行使,将直接影响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作用的发挥和整个国家监督机制的健康运行,也将直接影响地方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多年的实践,地方人大形成了一整套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同时,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民主法制建设。但目前由于种种的原因,人大在行使监督职权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就决定了必须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工作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论文的第一部分:阐述了本文研究地方人大监督的意义,简要介绍了国内学术界对人大监督的研究现状和主要成果,对本文研究人大监督职能的目的和方法进行了简要说明。论文的第二部分:从我国地方人大与行政部门的关系、地方人大的职责、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原则、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作用、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我国地方人大监督职能的相关问题。论文的第三部分:通过对当前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分析,并以山东省菏泽市人大为例,归纳总结出新形势下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呈现的新特点,简要介绍了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并结合实际,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主要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公民民主法治意识增强、社会管理不完善,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论文的第四部分:以山东省菏泽市人大为例,指出了当前地方人大监督职能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诸如对人大监督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人大监督的实效还不够强等问题,并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剖析。论文的第五部分:作者从多年人大工作实践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即创新监督工作理念,增强监督工作活力;正确处理相关关系,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准确把握监督原则,保持监督正确方向;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论文的第六部分:简要总结了本文研究的成果,得出了研究的基本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