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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障生猪养殖者的收益,缓解生猪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给其带来的损失,我国在2013年5月推出了第一款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猪粮比”作为赔付指标,保障养殖者的市场风险。但是,养殖规模化的推进,饲料结构的调整都提醒我们思考只考虑玉米这一种饲料成本的“猪粮比”指标,是否仍适合继续作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赔付依据。“猪料比”指标的发布,为回答这一问题打开了一个突破口。相较于“猪粮比”,在赔付指标的选择上,“猪料比”是一个更优的选择。基于此,本文以“猪料比”作为理赔触发的依据设计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产品。在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分析该指标作为赔付指标的可行性,进而重新厘定费率,设计产品。具体来说,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对国外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产品运作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指数选择等,并总结出对于国内开展生猪价格保险的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如价格指数的选择、承保数量的限制以及调整系数的设置。其次,分析了国内生猪价格保险产品的运作,其中,分别对国内的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投保条件、理赔依据、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与保险费及赔偿处理等方面做了分析,并对其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评价。发现,当前国内生猪价格保险仍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突出、巨额赔付风险大、赔付指标设置不合理等需要改进之处。再次,在分析国内现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基于“猪料比”设计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产品。分析了“猪料比”作为赔付指标的可行性,并运用H-P滤波分析法和依据猪料比价平衡点两种思路进行了费率的厘定。基于2015年至2018年“猪料比”的月度数据,两种思路厘定的费率分别为5.23%和1.35%。两费率差距较大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受数据时间序列较短的限制,运用H-P滤波分析法拟合原始数据会存在一定误差。另一方面,H-P滤波分析得到的趋势序列反映了市场供求状况,包含了更多的市场信息,从而据此厘定的费率较高;而猪料比价平衡点主要考虑的是实际养殖成本,包含的市场信息较少,因此费率较低。从短期来说,后者的推广更具有可行性。但从长远来看,本文认为前者更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引导生猪价格,也更符合“推进农产品目标价格形成机制”的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