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是一种重要而特殊的生产要素,如何对既存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与利用,以及如何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来实现自己的治理目标一直是政府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历史上,中国的土地权属制度大多是围绕着“耕者有其田”这一基本思想来设计的,建国以后的土地权属制度改革也以此为指导思想。然而自改革开放至今,市场经济浪潮席卷全国,关于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是否亦可私有并允许自由买卖的讨论也愈演愈烈,成为了当前政界以及学界均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 从实践角度来看,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围绕着土地征收、农地流转等问题出现了一系列社会矛盾,有关土地私有化、市场化的争论此起彼伏。在各地的实践中,亦出现了在回避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同时加速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新做法。 那么,土地经营权私有化改革的效果如何?此类改革能否成为解决当前中国土地问题的一把钥匙?本文试图以黑龙江省荒地与林地经营权私有化改革过程为例,通过对省机关报《黑龙江日报》的整理,详细梳理其改革过程;通过田野调查所得资料阐述改革的社会后果;通过建立计量模型对《中国林业年鉴》等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以评估其改革绩效,最终得出结论:土地经营权私有化改革效果不佳且问题频出,中国土地权属制度的改革方向值得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