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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国际通行做法,它也是国家支持外贸出口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从1985年起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这一政策实行20年来,我国对出口退税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特别是2003年的改革,一举解决了企业多年的欠退税问题,对推动出口增长,调整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保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小视的作用。但是我国出口退税机制仍不完善,在制度上和管理上仍存在着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诸如,出口退税立法层次过低、征税地与退税地不一致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不仅将制约出口退税机制效能的发挥,而且还会对我国经济产生破坏性影响。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出口货物将不断增长,出口企业也将不断增多,出口退税政策由此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可见,对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势在必行。本文从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现状出发,结合出口退税的理论及国际经验,力求找出一条解决目前我国出口退税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路。本文内容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出口退税的一般理论分析,主要介绍出口退税的含义、特点、理论依据、出口退税与其他出口鼓励措施的比较及出口退税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等。 第二部分为出口退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其中列举了主要国家如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出口退税制度及其在出口退税管理上的一些成功做法,分析得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第三部分为我国出口退税机制的现状及效应分析,其中概述了我国出口退税的发展历程及现行出口退税的政策内容,对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运行效应进行了评价。 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出口退税机制的基本思路,指出要完善我国出口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