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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理财业务开始逐步融合,以2013年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理财服务为标志,各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纷纷上市。以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人身保险理财产品为主,其用户规模已经逾千万。互联网具有极大的外延性和扩散性,可以迅速扩大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它给传统理财产品市场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但是风险也同步扩大。当前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制度并不完善,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财产权益,规范互联网金融理财稳健发展有必要研究互联网金融理财。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制度具有现实意义。当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各项规制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因此该业务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文试图理清并分析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与传统理财相比较有哪些独特的特性及其发展趋势,以及各参与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研究当前已颁布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理财实践情况分析当中的法律风险,并比较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经验,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立法和监管提供适当的建议。本文将运用文献研究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来研究相关问题。本文共分为五章对本选题进行论述。第一章简要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当前市场上各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第二章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简要分析了当前第三方支付机构模式和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两种常见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中各参与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并系统梳理了当前各监管部门颁行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第三章以余额宝为例,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实践情况,并分析了余额宝面临的信息披露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息技术风险和法律法规滞后风险。第四章简要介绍了美国和英国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情况,运用对比分析法得出几点可供我们借鉴的启示或经验,比如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建立统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机构、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第五章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从立法和监管方面提出法制策略。在立法方面,分析了当前立法模式的弊端,在此基础上建议进行统一立法,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稳健发展。在监管方面,首先讨论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应当遵循的原则,其次建议由主体监管转变为功能监管,加强市场准入的监管以及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