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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关系是一种具有社会性和民族性的社会关系,是不同民族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相互交往、联系以及相互作用、影响的关系。民族关系中的核心问题是民族利益、民族权利和民族发展。民族关系发展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三个突出问题是民族利益的照顾、民族权利的保障和民族发展的促进问题。①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为视角,采取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民族利益”、“民族权利”和“民族发展”为脉络,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不同时期的民族关系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发现民族利益的满足、民族权利的保障、民族发展的稳定是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助推力。本文主体部分由绪论、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构成。绪论部分阐述本论文的研究意义、相关研究动态、研究方法、创新点等。第一章简要阐述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自然地理概况、建置沿革以及民族宗教概况,以便于读者对贡山县的情况有基本的认识。第二章概述了民族理论与政策,阐述了民族、民族关系、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等,并以民族关系的核心问题“民族利益”、“民族权利”和“民族发展”为线索,对贡山县的民族关系进行了梳理,即新中国成立以前,贡山县各民族的民族利益、民族权利和民族发展未得到有效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国共产党在贡山县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贡山县各民族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当家作主,各民族各项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新型民族关系得以建立,“文革”十年,贡山县的民族关系遭到严重的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贡山县县委、县政府所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使贡山县的民族关系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第三章阐述贡山县民族关系的成就、经验以及面临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贡山县自1956年成立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经过50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民族关系。但近年来,贡山县也面临着生存发展艰难、贫富差距扩大化、立法工作滞后、干部队伍素质较低、信教群众多而复杂和外来文化渗透隐患长期存在等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将会阻碍贡山县和谐民族关系进一步发展。面对这些问题,贡山县政府应采取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加快民族立法步伐、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党的宗教政策不动摇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效措施,保障各民族的“民族利益”和“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发展”,使和谐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