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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的适用范围、相关会计科目及会计处理方法均作出了修订,使得所有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城投平台政府补助项目相关的会计信息发生巨大变化,从而对城市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补助的审计产生深远的影响。对审计人员而言,城投平台年报审计时,对于政府补助项目,需要掌握政府补助的范畴和会计核算方法,分析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下审计关注点,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协助管理层规范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核算和列报,降低政府补助项目的审计风险。本文以XH会计师事务所对TF集团2017年年报审计中政府补助项目的审计为例发现,分析城投平台年报审计中政府补助项目存在的审计问题。首先,未正确判断收到的政府补贴款是否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在判断时,有必要从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进行分析。城投平台公司交付了安置房给相关政府部门,取得的补贴款,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是无偿给予的经济资源,是政府采购了城投平台的安置房建设服务,需要按照收入准则确定收到的补贴款,不具有无偿性特征,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其次,未恰当分类政府补助。会计师事务所不宜将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分类为其他收益。由于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未明确日常活动的定义,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运用职业判断。如果收到的补贴款相关的成本费用在营业利润之上的科目,该项补贴与日常活动相关。如果该项补贴与企业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相关性强,即为与日常活动相关。与日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款,计入营业外收入,通常获得具有偶然性。再次,未在正确的时点或期间确认收到的补贴款。审计时,与一般企业难以将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核算不同,城投平台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和与政府关系的特殊性,政府补助具备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核算的基础。因此城投平台公司的政府补助应当在政府补助文件下发和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政府补助的相关核算,而非在收到政府补助的款项时,再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最后,未按准则要求列报政府补助,使得利益相关者无法从审计报告中的附注中获得从政府获得的经济资源的完整有效信息。城投平台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重大,甚至是部分超过利润总额。政府补助对城投平台公司而言,重要性极高,城投平台公司政府补助审计,准确、完整列报与披露政府补助项目显得极为重要,亦为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上述审计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政府补助事项审计能力不足、缺乏对被审计单位及其行业特征的了解、对政府补助的分类标准不熟悉、缺乏对政府补助列报要求的了解。针对TF集团政府补助项目的审计问题,提出了改进的审计措施。在审计过程中,从风险导向角度分析城投平台在政府补助核算方面是否存在风险,会计师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利润构成及主要来源,分析政府补助对利润的贡献,以决定是否将政府补助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进行恰当关注,完善了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审计流程,并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在审计中,认真检查政府补助相关文件、与政府部门沟通或函证,重点分析收到的补贴款是否适用于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检查分类类型,根据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是否恰当,确定是否在正确的会计期间确认了政府补助,关注政府补助的列报和披露是否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