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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建设也形成了一系列的有益探索。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创新型政府”建设也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面对新一阶段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的建设实践,政府创新理论为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本文以政府创新理论作为理论工具,通过构建政府创新的“可生成性-可执行性-可持续性-可扩散性”分析框架,从理论层面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的实践创新路径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通过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创新四个阶段中具体实践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从总体上来看,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创新具备了可生成、可执行、可持续、可扩散的特征。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实践创新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阻碍创新的限制性因素也仍然存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必然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制化、效益化、政策化以及绩效评价信息的“实质公开”是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机制创新今后重要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