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舆论监督是公众借助网络形成舆论进行监督的行为,是舆论监督的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同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络舆论监督具有迅速快捷、内容广泛、自由、匿名、参与广泛等特点,在监督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沟通民情民意、化解社会危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网络舆论监督也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出现也给现实社会带来许多消极负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网络舆论监督失实、网络舆论监督侵权、以舆论监督谋利、干预司法,影响司法独立、危害公共安全等。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社会控制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人们的基本共识。在法治被普遍信任的今天,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规制是最为合理的选择。依据《宪法》,借鉴已有的理论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可以建立起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法律规制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形式合法性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权利权衡原则、必要性原则、最少限制原则、事后追惩原则。与此同时,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法律规制还要处理好以下关系:网络舆论监督与公民名誉权的冲突与平衡、网络舆论监督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网络舆论监督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冲突与平衡、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与平衡。在现代社会,运用法律来规范网络舆论监督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但法律规制也有它的局限性,这主要是由于网络舆论监督的特殊性及法律本身的缺陷性导致的。因而更为可取的做法是,在坚持法律规制为主的基础上,同时运用多种手段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综合规制,这些手段主要有:技术控制、行业自律、网络道德等。通过对这些手段的综合运用,实现对网络舆论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在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实现、监督政府公共权力的运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