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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是经济活动中的一个关键变量。消费既关系到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福利水平,也影响到宏观经济中国内生产总值、投资、国际收支等其他变量。对消费状况的分析,可以从消费序列自身出发,分析消费序列运行规律;也可以从其他变量出发,分析消费的影响因素。根据研究的需要可以选取不同频率的时间序列,如年度序列、季度序列。不同频率的序列往往蕴含着不同消费规律,能从不同角度揭示消费序列的规律,为存在的的问题提供解决的思路。论文基于季节单整和季节协整等方法,利用季度数据分析山东省城镇居民消费运行规律及影响因素。所用样本区间为2000年第1季度到2012年第4季度。根据定基与同比的关系,利用消费物价指数,将数据转换为以2000年第1季度为基期的实际值序列,得到消费、收入、地方政府财政季度支出的实际值序列。论文首先对国内外关于消费的研究进行梳理,发现相关研究多集中于年度数据的探讨。然后利用季节单整方法分析了山东省城镇居民消费运行规律。在分析时,从定性和定量角度探讨了山东省城镇居民消费的季节特征。发现每年的消费高峰出现在第三或第四季度,消费低谷出现在第二季度。季节单位根检验表明消费序列具有随机非平稳季节模式,不仅含有普通单位根,还含有各频率上的季节单位根。在此基础上建立季节ARMA模型,拟合消费支出规律,从消费支出增长率角度发现消费惯性的存在,当期消费支出增长率受到滞后两期增长率的影响。最后,分别利用季节协整和回归分析方法,分析了山东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因素。季节协整分析表明消费和收入、消费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之间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回归分析表明,从增长率角度收入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能够正向的影响到消费支出,与协整分析结论不同。这可能与两种分析方法对数据的处理角度不同有关。论文主要创新之处体现在分析山东省城镇居民消费状况时,考虑到了变量的季节性,并把季节性看做变量不可分割的部分。采用季节单位根检验方法严格检验了消费、收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序列的季节模式,为序列的平稳性处理提供了依据。在季节单位根检验的基础上利用季节协整方法分析了收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对消费的影响。并和回归分析结果进行了对比。论文利用季度数据分析消费问题,既考虑到了变量的季节特征,又避免了年度数据样本量较少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