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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形态的扩张是近年来我国城市空间中最显著变化之一,这种变化正在塑造一种全新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因此研究居住形态扩张与新城市空间的生成和相互作用机制是很有意义的。
城市居住的问题并非单一的建筑或城市规划问题,因此本文首先从相关学科得视角检视了城市居住形态扩张问题,分析了各个学科对这一问题的构建模式。一般来说地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是基于解释学的视角,而建筑学与城市规划更侧重解决空间建构实践中的形态问题。但是结合它们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它们各自所讨论的居住形态扩张问题实际上是一组前后呼应的问题域,仅仅站在建筑学的角度,抛开相关的解释学建构,是不能完整地理解这一现象的深度和广度,也无法对它产生的问题做出全面和有效的回应。因此,本文的形态学研究是建立在解释性的多学科基础上的。另外居住扩张作为一种空间现象,实证研究的意义更为重要,因此本文也大量引入对实例的讨论,以获得与解释性研究的相互印证。
虽然与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城市居住扩张是社会结构转变和技术进步推动的,但是当前我国城市居住形态的扩张的背景与西方国家的城市化和郊区化都有较大的不同。这一过程既是西方国家百多年来城市空间演变的浓缩,又为信息技术发展和全球化生产方式左右,更与我国特有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其突出的特点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在居住空间和城市空间的扩张中起着主导作用。其实,城市居住形态扩张上的这种状况也是近30年来自上而下由国家推动的社会经济转型表现之一。转型下的居住形态扩张首先导致了微观的城市居住空间的内部结构特点和外部环境特点的变化,与建国前30年建设的“大单位-小社会”式城市居住聚落相比,这些变化使居住形态对城市空间的影响更大。居住形态的扩张和它内在特征的变化有时对城市空间具有极大的负效应,包括致使城市空间的分裂、恶化和离散,这些效应也促使了宏观的城市地理空间、交通模式等的重构。居住形态扩张最为本质的影响是对城市居民社会生活的影响,虽然我们不能说近30年来的城市社会空间分异是由居住形态扩张造成的,但是必须看到是如过没有这种扩张,大规模的社会空间分异也是无法实现的。这种扩张一方面将城市的分异和隔离固定化,另一方面大大拓展的城市生活的范围,改变了交通方式,这些对于传统以开放性、步行性为特征街道和广场这样的公共空间是灾难性的,而传统城市空间的式微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由此简单结论似乎是居住形态的扩张导致了城市空间的丧失。
今天发达的虚拟技术和远距通信是无法完全替代城市居民的公共生活,在目前的城市社会空间和技术背景下,城市居民的公共生活也非传统城市空间所能容纳。因此当前的城市空间具有一些全新的形态结构特征,而把握这些特征的契机仍在居住空间的扩张中,因为一切城市活动的起点和终点都是居住空间。通过居住与其他城市功能的交互性,我们可以认识这种新城市空间——普通空间的作用模式和运行机制。这种新的城市空间也应当具有它所替代的传统城市空间的作用——充当城市公共生活的容器。如果有高质量普通空间为所有的城市居民分享,某种意义上也就促进城市空间资源分配的公平。居住形态的扩张除了具有负效应,也具有缓冲、疏散和整合城市空间的正效应。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如果在居住形态的扩张和普通空间的建设上以社会合作为基础,遵循整体最优的目标选择,注重空间发展的平衡,必然有助于创造一个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