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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在华传教史实际上也是一部基督教与中国社会、尤其是其与地方社会互动关系的历史,这种互动关系不仅表现为两者的冲突,也表现为彼此的适应,并且这些冲突与适应呈现出浓烈的地域特点。基于此,本文以1860—1911年苏南地区为范围,考察基督教在此传播过程中与当地社会的互动关系。清前期禁教政策使得底层传教路线逐渐兴起,基于此现状,传教士的传教路线与明代以来的“自上而下”与官僚阶层接触传教,转变为“自下而上”与平民阶层宣教为主,客观上使得广大信徒群体从官绅阶级向下延伸到了平民百姓阶层。平民阶层占据了社会人口数量的绝大多数,这一阶层的社会交往更易产生从众心理,由家族、邻居或生活地区风气的影响使得大量底层民众受到感化皈依基督教。同时迫于1860年之后诸多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清政府对传教政策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基督教的传教取得了“合法”的保护伞,借此便利更为广泛的深入苏南社会,教徒的构成也较1860年之前更为复杂。通过对苏南地区传教士及教徒与地方社会冲突的个案研究发现,因中西文化差异与地方官绅对基督教的政治排斥,以及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传教士与地方社会之间产生诸多冲突,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各种旧堂还堂案件、官绅主导的反洋教揭帖案、由流民闹事引起的1891年长江教案以及教民争取个人利益等案件。这些教案的发生并非简单的归结于因基督教传播过程与教外人产生冲突而造就,当时极度不稳定性社会环境与苏南地方社会庞大的官绅阶级刻意的引导,诸多教案便由此产生。基督教为适应苏南地方社会,采取了多种手段与方法。传教士们除了用传统的传道方式劝奉教徒,还开设教会学校,为学生提供住所,建立诊所、药店和医院,为病人提供药物和西医治疗疾病服务。随着这些世俗化工作的开展,传教士们扩大了其传教的范围,教徒数量不断上升,其与苏南地方社会产生了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联系。通过对苏南地区独特的地方性元素与中西两种异质文化遭遇的考察,可以认为,在1860年之后传教士在苏南地区所进行的各项活动与当地社会的关系存在冲突与适应的两面性,并且这些冲突与适应呈现出明显的地域特点。只有对这种冲突与适应的实际过程进行社会史的考察,才能发现不同文化的性质和特点,从而认识地方社会走向现代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