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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步入21世纪以来,财务舞弊案件频发,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得到质疑。究其原因,一系列案件的背后都与公司的内部控制有关。因此迫切需要对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多一层保障,美国国会在2002出台的“塞班斯法案”正是基于这一目的,要求公司在公布年报的同时,披露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从而更进一步确保了财务信息质量。此举随之引起了各国关注,我国自2006年开始正式逐步构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逐步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自2006年到2013年,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逐步完善,先后从内部控制审核阶段过渡到内部控制审计阶段。同时,在此环境下,七年内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也有了极大提高。这样的环境下,在我国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有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注册会计师由于执行了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有没有提高审计质量?以及在这七年审计市场不断集中的情况下,审计质量有没有得到提高?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又有没有受到审计市场集中度的影响?这些都是亟待研究的问题,同时力图为政策的实施提出建议。故本文将用规范研究方法进行理论推导,以委托代理理论、知识溢出效应、制度变迁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深口袋理论以及SCP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从而推导出三个假设,即认为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审计市场适度集中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市场集中时,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更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随后用实证分析方法,用EXCEL 2010和SPSS 19.0进行统计分析,以操控性应计利润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以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变迁过程中2007年到2013年七年的数据分别对三个假设进行验证。本文研究的创新点主要在于:现有研究很少有对2007年到2013年全样本的分析,并根据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分阶段的研究,其次,现有研究几乎很少将审计市场集中度这一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纳入到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机制中加以考虑。经过理论分析和假设检验,本文得到如下结论:1.七年来看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进一步将七年分阶段来看,在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阶段(2007-2009)和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阶段(2010-2011),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审计质量,但结果并不显著,而在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阶段(2012-2013)这种影响则是显著的,且通过三个阶段的回归系数依次提高,可见这种影响也是随着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逐步深入,披露力度的逐步增强在逐步加深;2.七年间,在审计市场的逐步集中的环境下,我国的审计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提高;3.审计市场集中时,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基于上述结论并结合我国现阶段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情况,本文提出以下建议:推进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高效整合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并加强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从而更好的确保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