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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隐私权是现代众多国家中公民普遍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均对公民的隐私权给予了严格的保护。但是我国有关隐私权的保护制度还不健全,对公众人物这一特殊群体的隐私保护制度更是寥寥无几。目前我国的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过于间接,大多以侵犯名誉权、人格权名义来进行保护,这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做到对隐私权的最大程度的保护。而且我国法律对于公众人物这一概念并没有太明确的界定,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更是无从谈起,然而,现实中却在不断上演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案件。因此,如何对公众人物与公共利益无关的隐私权做出更好的保护,这需要立法上的进一步完善.文章共分为三个部分,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进行逐步深入论述。第一部分,隐私、隐私权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层层论述。该部分首先从隐私和隐私权的概念着手,阐述隐私和隐私权的基本概念。通过案例介绍与分析,引出笔者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探讨。最后阐述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不同分类和其存在的区别于普通民众的隐私权的特殊性。第二部分,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该部分重点阐述了我国隐私权作为一项人格权应该受到保护的法律依据;同时通过例举说明公众人物隐私权应该受到保护的必要性;最后通过分析比较美国和德国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概况,得出我国应该吸取的经验。第三部分,关于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现状、不足和完善。该部分首先从宪法、刑法、民法三个角度阐述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同时借此分析了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保护体系下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现状,同时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在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情况,笔者将对完善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提出建议,试图寻求构建我国完善的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