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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生产生活问题,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城乡医疗救助就是为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实现“病有所医”目标而施行的一项改革。本文在对比我国不同地区进行医疗救助的实践,探索如何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体系。
咸丰县地处鄂西南边陲,位于鄂湘渝黔四省(市)边区结合部,全县版土面积2550平方公里,总人口36.9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06万人,财政供养11083人,属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受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影响,咸丰县是癌症、地氟病、结石、甲亢等地方病的高发地区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医疗基础薄弱、条件差,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仍广泛存在。近几年来,咸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全县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05年,咸丰县率先在恩施州对城乡贫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精心制定方案,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建立监督机制,有效解决了城乡贫困群众就医难问题,提高了贫困群众的健康水平,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咸丰县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情况,旨在总结经验,推介“咸丰模式”,以期对我国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革作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