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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五代时期,驻青州的押新罗渤海两蕃使被中央朝廷授命管理与东亚诸国的部分外交事务,山东半岛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唐朝以及五代中原王朝与东亚诸国往来的重要通道和进行贸易活动、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对押新罗渤海两蕃使的研究,学者们侧重于对这一官职的职责的探讨和其对古代东方海上丝绸之路的贡献的研究。笔者认为,由平卢淄青节度使兼任的押新罗渤海两蕃使作为设置在山东地区的一个具有外交性质的官职,必然也会对山东地区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研究押新罗渤海两蕃使对山东地区的影响,也是押新罗渤海两蕃使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姜清波先生所论述的押新罗渤海两蕃使所负有的三个基本的职责(负责唐朝与诸蕃国陆路或海路运输贸易、给由平卢、淄青入唐境者发放过所和负责一定的外交和有关属国事务的管理)和押新罗渤海两蕃使由平卢淄青节度使兼任这一特殊性为基点论证押新罗渤海两蕃使对山东地区的影响。以押新罗渤海两蕃使的三个基本职责为基点,论述其对山东地区与东亚诸国贸易发展、人员交流以及文化融合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是文章重点论述的部分;以押新罗渤海两蕃使由平卢淄青节度使兼任这一特殊性作为基点,论述其对山东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以及由于平卢淄青节度使政治野心的膨胀给山东地区所带来战乱等消极负面的影响,这部分内容未单独安排章节,只是在相关章节部分和文章结尾加以论述。在论文的结语中,笔者认为无论贸易的发展还是人员的交流都必然会带来文化上相互交流,因此,押新罗渤海两蕃使作为朝廷任命的外交性质的官职,不仅仅是执行了贸易管理和对来华人员放行的职责,更为重要的是使得以贸易和人员为载体的各国文化传入并且在山东地区得到了很好地融合和发展,其中以赤山法华院中各国文化的融合尤为突出。因此,我们在对押新罗渤海两蕃使研究时要注意到,设置在山东地区的押新罗渤海两蕃使对山东地区与东亚诸国之间的贸易发展、人员交流和文化融合的促进作用是相互的,其中以文化上的交流和融合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