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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主要治理机制,为农村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证,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民主素质,同时也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和理论,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但是,经过将近30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利益关系较以前变得更加复杂多样,传统村民自治制度的弊端开始开始在部分农村地区显现,主要体现为乡镇政府、村级公共组织和村民三者之间权、责、利关系的混乱。在这些地方,不仅村民的个人民主权利等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村集体的公共利益遭到侵害,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也往往无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又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本文以当前农村基层主要治理机制——村民自治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来解决长期以来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分为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导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研究背景、意义、国内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关于村民自治的实证研究综述以及本论文的研究思路。第二部分:对村民自治相关概念及相关民主理论进行了综述。本部分对自治、村民自治、治理、治理机制等概念作了界定,并借鉴了国外经典民主理论的先进思想。第三部分:对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新农村建设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带来的历史机遇作了阐述。本部分指出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乡镇与村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以及村级组织与村民之间的权力冲突、利益矛盾、权利义务缺失等问题都与村民自治制度的不完善有关。文章还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义新农村建设引起的宏观政策环境变化为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乡村治理难题创造了历史性机遇,而村民自治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正是把握这一历史机遇,顺应外部政策环境变化,解决乡村治理难题所必须进行的革新。第四部分:对成都市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产生背景和突破创新作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以温江区H镇Y村为例考察了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实际运作情况。在这一过程中对其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作了总结。第五部分:文章在成都市温江区H镇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运行情况调研基础上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对策建议,并将其概括为村民自治制度创新和完善所应参考的一些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