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论是刑法还是民法都是匡扶社会所认可的正义的手段,都是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且都是把构建一个秩序良好,文明和谐的社会作为自己的使命,其间均不受巢臼之限。事实上每一个嵌于司法现实中的问题,学科界限都并非泾渭分明。单一从刑法视角或是民法视角进行分析,都难以实现问题解决的最佳视角与目标。
在法律日渐成熟和完善的今天,犯罪行为在触犯刑事法律的同时又兼具民事侵权的性质,从而形成刑事与民事两种法律责任的竞合,已成为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本文意图通过对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对比研究,和对刑法民法的规范实像的阐述,从刑民分界这一角度出发,阐述作者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共存与抵销。
本文分为以下六部分:
第一部分:对本文相关概念的界定。要探讨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共存和抵销,首先要明确以下概念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刑事违法与民事违法;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第二部分:刑法与民法的分界探讨。无论是刑法还是民法,法律整体的目的在于组织人的社会生活,而所有的社会科学都有着共同的基础。每一门科学都是正确理解其他学科的必要基础。正如古罗马伟大的辩护者西塞罗所言“所有关于人类行为的科学都有一种共同的纽带,并存在彼此相连的血缘关系。”这一部分主要通过对刑法、民法在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特征以及刑法和民法的体系位置进行分析阐述,论证刑事责任的承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界限并不如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界限分明,两者之间存在“模糊地带”。许多犯罪行为导致的责任承担必然存在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共存。
第三部分: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从一体化到分立,再到刑民交融。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从开始的混同,随着刑民分立而截然分化,到现在出现重新考虑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范围,并将二者联系起来,共同实现对犯罪行为的最佳社会处理效果。
第四部分:对几类刑民概念中交叉范畴的理解与思考。(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二)共同侵权与共同犯罪。(三)民法中的“过失相抵”与刑法中的被害人过错。(四)民法与刑法中的被害人认可。
第五部分: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共存与抵销的思索。1、刑事责任坚持个人主义原则,即“罪责自负”。而民事责任的承担却存在着大量“个人责任”的例外情形,如何有效平衡因犯罪行为导致的刑事、民事责任承担,才能更有效的平复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2、在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共存的犯罪行为中是否可以通过担负民事责任抵销刑事责任的承担。
第六部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趋同带来的现实意义就是使我们认识到经济赔偿、补偿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有积极的抚慰作用。对刑事犯罪人而言,通过积极履行民事赔偿,减轻其破坏集体良知的主观恶性,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有助于节省诉讼成本,符合“宽严相济,和谐司法”的理念。而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的缺失,带来了滞碍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许多问题。本文最后一部分通过对构建科学有效的刑事受害人救助体系的架构设想,论证通过民事责任的承担来扶危救困,矫正被犯罪行为破坏的公平正义,化解矛盾,实现刑法的更完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