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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议员存在于20世纪初期发生的一场重要的变革运动中,因商部为了推行新政、振兴实业而设立。商部希望通过设立商务议员来贯彻、落实自己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地方工商业的发展。商务议员作为一个官职,是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八月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这三年内的时间里陆续设立的。他们主要来自各直省的商务局、农务局、农工商局、农工商矿局的各位总办,大多有办理过农工商政的经验。
商务议员的职权范围涉及农、工、商等实业各个方面,具体负责调查汇报各地工商业发展情况,申报受奖公司,调解商业诉讼,促进商会的设立及其扩大等事宜。商务议员的设立和日常工作,开创了清朝政府管理实业活动的新格局,使政府对各项实业的管理逐步趋于专业和划一,办事效率也得到一定提高,从而为推动清末实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和贡献。
从商务议员可以管窥整个清末变革的社会大环境:在政治变革方面,可以看到西方文明的输入、政府财政的窘迫、从中央到地方权力结构的变化,官制改革是一场社会各阶级、各种政治力量的角逐。而在经济改革方面,可以看到有识之士继续探索国家兴盛之道而努力不息,商会的成立、近代经济法规体系逐渐建立以及新政的重商与奖励实业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民间投资和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清政府迫于统治危机才进行改革,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封建统治,它必然是不愿意主动地放弃手中的部分权力以获取广大民众的支持,因而改革是不可能全面彻底的,正是它这种有改革意向与难以放弃手中权力的矛盾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改革困境。再者,由于商务议员实行督抚和商部的双重管理,商务议员的实际权力操纵在地方督抚手里,地方事业管理权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商部政策在地方落实的效果也大打折扣。由此可见,由于清政府政权性质和政治制度的局限性,导致商部以及后来由其改组而成的农工商部的制度创新无法突破传统体制的桎梏,这也说明没有政治体制的改革和进步,仅有体制内的制度创新是不能从根本上推动社会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