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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联合国提出"Financial Inclusion"(普惠金融)概念,从人权角度,致力于将金融服务的提供延伸到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让每个人拥有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参与经济的发展。然而我国金融体系表现出强烈的金融压抑特征,众多中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需要的金融服务。到2008年末,中国大约9亿人口居住在农村,只有7000万人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到2010年末,4500多万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存在融资难。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的3.8万家小型微型企业中,仅有15.5%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并付出较高成本,有统计显示,非国有部门在过去十几年里获得的银行正式贷款占比不到20%。到2011年,按照国际赤贫标准,中国有1.28亿贫困人口,金融服务的覆盖不到1%。小额信贷成为改变这一状况的有效工具。 小额信贷是在总结了传统的发展中国家和国有金融开发机构对穷人和微型企业贷款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了民间非正规借贷的特点发展起来的。小额信贷进行了金融工具,金融手段和金融组织方面的创新。 对比国际上对小额信贷的研究,以较长时间段的大量数据以及问卷调查为基础进行的定量分析和解释现象,中国就相对发展滞后,这不仅体现在小额信贷机构设立得晚,还体现在研究数据的缺乏。在这种情形下,难以运用中国的数据进行定量的分析。 本文采取了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规范论证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较研究,探索适合我国特点的小额信贷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第一,从理论方面探讨小额信贷机构的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以及普遍采用的几种风险控制模式的作用机制。在小额信贷开展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类问题,并且借款人相对弱势,在动荡的经济环境中更为脆弱,因而自我控制较差,使得小额信贷交易成本高、风险大,需要独特的产品与风险管理技术来解决,如贷款高利率涵盖成本,小组贷款、联保、定期会议等方式揭露信息并带来社会压力促使守约,动态激励机制、较高频率的分期还款等来控制无抵押贷款的信贷风险。 第二,介绍国际经验。考虑到中国地域宽广,各地特点不同,经济发展也极不均衡,因此各地小额信贷机构也存在着极大差异。本文介绍了欧洲国家、拉美国家、非洲以及亚洲国家小额信贷状况,亚洲、非洲多以扶贫为目标、拉丁美洲多以为城镇小微企业服务为目标、欧美以减少失业率为目标。宗旨的不同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有很大关系。中国不同的地区和经济发展现状可以借鉴国际上不同的模式,而非统而划一的一个模式,例如:中国西部农村贫穷地区更接近适合于孟加拉格莱美银行(乡村银行)模式,而东部城市工商业地区更接近于经济相对发达国家的状态。 第三,中国小额信贷的需求与供给分析、发展历史、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小额信贷在中国已有很长历史。与国际通行的现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尝试,始于1993年,随后,经过试点、政府推动,近5年快速发展,主要由NGOs(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共同构成的小额信贷行业已初具规模,并已开始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过,我国小额信贷行业仍存在着法律地位不确定、治理架构不清晰、机构宗旨混杂、资金来源有限、服务产品缺乏、风险管理薄弱、规模经济不足、监管不完善等问题。 第四,分析金融生态的构建对中国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重要性——金融服务的提供商与服务的接受者是相辅相成的。作为经济体系、金融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小额信贷是不可能被单独抽象出来,在“独善其身”的状态下健康发展的,金融生态的构建是保证小额信贷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小额信贷制度的设计以及小额信贷的成功不能脱离金融生态的完善。本文就中国小额信贷制度设计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宏观经济环境良性发展,就会为小额信贷机构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在系统性方面降低小额信贷机构的风险。以税制改革为突破,加快经济转型,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奠定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之本:以放宽金融准入为突破,建立多层次的微型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用市场配置资源。微观层面,主要从对单个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角度出发,讨论了小额信贷机构监管归属权以及审慎监管和非审慎监管框架。